续 四

2005年3月3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按:承13问及,甲编、乙编到底为什么而写,谨作简介。这是一本书的第一部分,或曰背景部分。此书主旨,在观察、比较及分析1861年即咸丰十一年前后之中国局势,拟对政治、外交、军事三个方面做整体考察。窃谓近代中国之巨变,此一年分实具重要意义。此一年前后,不论国内之中央-地方关系,中枢决策思路,清军-太平军之军事抗衡,对外之观念转变,外人对华态度,都有较为明显的区别。目前写的几段,如八旗制度,如盛世之衰,都是为道、咸间的巨变作介绍、做铺垫。背景介绍完毕,则将详细叙述由中枢政治、地方宦术、中外关系、主要战事交织而成的时局。不知道这么一说,13及其他网友是否稍能明白此书的规模?
“汉人志节日衰,吏治日窳”
汉族读书人盖皆认同曾参之语: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并以之作为“士”的“原始教义”,二千年来,遵行无违,故余英时曰:
“根据西方的标准,‘士’作为一个承担着文化使命的特殊阶层,自始便在中国史上发挥着‘知识分子’的功用”[1]。
前揭孟森之语,谓孔子学说足为万世师表,既能赞成帝制,又隐含制衡之意;与此合观,即知钱穆所谓“汉人志节”,究指何物。而乾隆朝之士风,扫地无遗,洪亮吉对此作过一番生动的描绘:
“士大夫渐不顾廉耻,百姓则不顾纲常。然此不当责之百姓,仍当责之士大夫也。以亮吉所见,十馀年来,有尚书、侍郎甘为宰相屈膝者;有大学士,七卿之长,且年长以倍,而求拜门生为私人者;有交宰相之僮隶,并乐与抗礼者。太学三馆,风气之所由出,今则有昏夜乞怜以求署祭酒者;有人前长跪以求讲官者。翰林大考,国家所据以升黜词臣,今则有先走军机章京之门,求认师生,以探取御制诗韵者。行贿于门阑侍卫,以求传递,代倩藏卷而去、制就而入者。大考如此,何以责乡、会试之怀挟替代?士大夫之行如此,何以责小民之夸诈夤缘?辇毂之下如此,何以责四海九洲之营私舞弊?”[2]
士,或在朝,或在野,亮吉所论皆在朝之士。“为宰相屈膝”、“交宰相之僮隶”者,谓巴结讨好和珅;今语所谓“跑官”,情状与此略似。国子监、翰林院中的“夸诈夤缘”,则与今日报章不时揭露之“学术腐败”略同。总之,京师政、学之衰,俱因“士大夫渐不顾廉耻”而起。而国民“不顾纲常”,举国上下尽糜“营私舞弊”之风,其根源亦在乎是。欲振衰起弊,办法只有一条,那就是:“士气必待在上者振作之,风节必待在上者奖成之”;今人谓依法治国,尤须辅以以德治国,其意庶几在是。但是,在亮吉所处之时代,士气与风节是没办法振作与奖成的。因为,自满洲入主中原以来,对士气的摧折,一代胜于一代,迄于乾隆,论压制士人、禁锢思想,更是空前启後,不愧为“盛世”。所以抑制摧折之法,略有三端:一曰文字狱,一曰修四库全书,一曰坚决彻底取缔宰相之职的合法性。请先述文字狱。
文字狱
文字狱,何代无之[3]?即如明太祖,甫一开国,便因文辞细故砍掉不少头颅。砍头的原因,有太祖自述在,请看:
“杭州教授徐一夔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帝(按即明太祖)览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尝为僧也;光,则薙髮也;则字,音近贼也’。遂斩之”;
原来,太祖文化水平虽然不高,但对谐音这种文士惯技掌握得十分熟练,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然据太祖摸索总结得出经验,骂人不吐脏字,除了谐音,还有别的方法:
“僧来复《谢恩诗》有‘殊域’及‘自惭无德颂陶唐’之句,帝曰:‘汝用殊字,是谓我歹朱也;又言无德颂陶唐,是谓我无德,虽欲以陶唐颂我而不能也。’遂斩之”[4];
人家和尚说:贫僧是宗教界人士(殊域),无功于世间,深自惭愧(自惭无德),今冒然称颂,还请圣明天子(陶唐,即帝尧)多多包涵。太祖却凭藉深厚的拆字和语法修养,从中读出“歹朱”“无德”的讥讽,这分功力,令吾辈情不自禁,不由得要大赞一声:弓虽。女子弓虽!
清代文字狱,以康、雍、乾三朝为最,而三朝文字狱各有特点,又不可一概而论。
康熙朝文字狱,如最著名的庄廷鑨《明史》案和戴名世《南山集》案,俱因流露“排满复明”之意而得罪。二案之定罪量刑,虽有悖于後世要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主张,然其撰述明、清之际史事,公然不书清帝年号,谓三藩未平、明祀未绝之时,顺治不得称“正统”,云云;此种论调,在极力强调“我朝得天下之正,千古之所未有”的清圣祖看来,无疑是对其执政合法性进行恶毒攻击,是可忍孰不可忍,无怪乎以开明、“宽仁”著称的他也要痛下杀手了。
雍正朝文字狱的特点,一则借之为工具,以芟削曾助其得帝位之功臣,如年羹尧案;一则将计就计,极力消泯汉族对满洲的成见,如《大义觉迷录》之刊布。清胤禛继承大统,年羹尧、隆科多为功臣之首;然二人必死,又为不可避免之事。王锺翰论曰:
“盖年、隆皆反复无常之人,非得共力,不足以成事,而对于其人,则早有戒心,用毕即杀之除之,早已预有成算。即使二人恭顺自矢,亦决难免祸”[5];
不论是夺嫡还是夺天下,事成後,帝王藏弓屠狗,继续革命(革人之命),是必然之理。惟宋太祖杯酒释兵权,主动放下屠刀,稍存人性,洵为难得一见的佳话。帝王屠狗,其法因人而异,然吹毛求疵至于匪夷所思的程度,则未有如清胤禛者。年羹尧在奏摺中将“朝乾夕惕”写作“夕惕朝乾”,不过次序颠倒,如山清水秀写作水秀山清、柳暗花明写作花明柳暗之类,胤禛乃借机发难,谓“年羹尧平日非粗心办事之人,直不欲以‘朝乾夕惕’归之于朕矣”,“则年羹尧青海之功,亦在朕许与不许之间而未定也”[6]。八个月後,遂有议政大臣、刑部等衙门同奏年羹尧“反逆不道”,“请皇上将年羹尧立正典刑”之事,得旨:“年羹尧令自裁”。
厕身“年党”者,亦多被谴责诛戮,其中,钱名世一案之处理最为有趣。名世尝作诗赞颂年羹尧,胤禛谓其“文词谄媚”,“为名教所不容”,但是,却未将他拉去砍头,而只是革去职衔,发回原籍。胤禛亲书一匾,上写“名教罪人”四个大字,令名世悬于己宅,以为谴责;同时,命在京官员出身举人、进士者,“仿诗人刺恶之意,各为诗文,纪其劣迹,以儆顽邪”[7]。诸臣诗文写毕,经胤禛评定甲乙,再交付名世,令其“刊刻进呈”,“凡直省学校所在,各颁一部”,“欲使天下臣工,知获罪名教,虽腼颜而生,更胜于正法而死”。这种惩罚,可称“谑而虐”,此在有清二百馀年专制历史中固为仅见,然在上世纪文革时期,类此之事则数数见矣,孰谓吾乡某公专研明史哉?前後对照,知其于清史亦尝用功揣摩也。
曾静读吕留良遗书,深慨乎亡国奴族之痛,遂萌生武装颠覆的念头。他致书川陕总督岳钟琪,历数胤禛杀父、屠弟及辱戮功臣诸罪,劝其举事造反。然时异势变,岳钟琪不是吴三桂[8],曾静不啻自投网罗。按律,曾静当以“谋反”罪予以凌迟;但是,胤禛对他的处理,再度出人意表。他不仅不杀曾静,反而将他请到北京,就双方关心的各类问题交换意见,并相互辩论,最终取得共识,曾静“心悦诚服,自悔从前执迷不悟,万死莫赎,今乃如梦初觉”[9]。胤禛更将谈话记录及相关谕旨、奏摺汇编成一部奇书——《大义觉迷录》,颁行天下,“俾读书士子及乡曲小民共知之”。胤禛此举,实为极具自信之举,因为,书中最重要的主题,即为乾隆以後清廷最为忌讳的华夷、满汉之辩。以下,择其书序之要者,稍作评议[10]。
“《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盖德足以君天下,则天锡佑之以为天下君。未闻不以德为感孚,而第择其为何地之人而辅之之理。又曰:‘抚我则后,虐我则仇’;此民心向背之至情。未闻亿兆之归心,有不论德而但择地之理”;
按:《书》,即《尚书》。此次辩论,胤禛选用的理论,全部是儒家经典,颇有“以夷制夷”的意思。但是,作为二百馀年后的评委,我不得不指出,他一开始,就有偷换概念的嫌疑。因为,华夷、满汉之区别,其本质究为种族概念(或曰文化概念),而非地域概念。尽管如此,他的道理却不算错,毕竟,作为浸淫于君主专制理论之帝王,能以“抚我则后,虐我则仇”这种民本理论作为自我判断的标准,终属可贵。接着,他说:
“本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曾何损于圣德乎?孔子曰:‘故大德者必受命’;自有帝王以来,其揆一也。且自古中国一统之世,幅员不能广远,其中有不向化者,则斥之为夷狄。如三代以上之有苗、荆楚、玁狁,即今湖南、湖北、山西之地也,在今日而目为夷狄可乎?至于汉、唐、宋全盛之时,北狄、西戎世为边患,从未能臣服而有其地,是以有此疆彼界之分。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
“自古中国一统之世,幅员不能广远,其中有不向化者,则斥之为夷狄”;窃谓此语虽过于现实主义,然不能不说,恰可击中“华夷”区别论的软肋。“自古中国”倘能征服全球,则世间不复有“夷狄”也。惟其不能,故有所谓“夷狄”。而在今日,昔之“夷狄”(满洲)既入主中国,且主动接受儒家学说,“以六经为标帜,以孔子所举之尧、舜为归极,乃渐入于国家之正轨”(前揭孟森语),再要“目为夷狄,可乎”?由此,胤禛自然想起了韩愈的名言:
“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原道》)[11];
满洲不仅“进于中国”,甚而占有了“中国”,若仍不“中国之”,可乎?至此,正名完毕。
——————————————————————————–
[1] 然余氏又云:“虽然中国的‘士’和西方的‘知识分子’在基本精神上确有契合之处,但是我并不认为这两者之间可以划等号”;读者欲详细了解余氏的观点,可参见余英时撰《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
[3] 秦代坑儒凡四百馀人,似可视为文字狱之滥觞。汉代,司马迁婿杨恽,因在私人信件中发牢骚被腰斩(《汉书》卷六十六);宋代,苏轼“以诗托讽”,被逮治,後酿成“乌台诗案”;秦桧以文字狱打击政敌,牵连数十人(《宋史·高宗本纪》);明代,高启代人撰《上梁文》,太祖见之,“因发怒”,腰斩之(《明史》卷二八五)。这都是历代文字狱中较为著名的案例。概言之,宋代以後,文字狱较前为频繁,盖文字狱亦随“文明”之不断发达,而水涨船高。
[4] 赵翼《廿二史箚记》卷三十二“明初文字之祸”条,据世界书局民国二十八年本影印,中国书店,1987年。按:今人陈学霖撰《明太祖文字狱案考疑》认为,此类案件,明初文献并无记载,嘉靖以后,才出现于野史稗乘,万历末《国朝谟烈辑遗》据此,踵事增华,绘声绘色,至赵翼《箚记》则已集大成,俨然定谳。据其考证,徐一夔寿终八秩,并未死于太祖刀下;来复以胡惟庸党而死,亦与文字狱无关。见《明代人物与传说》,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7年。撰者无缘得见陈书,以上概述全据王春瑜书评《功夫文章学子书》转述,王文刊于1998年04月01日《中华读书报》。
[8] 吕留良尝与吴三桂通信,见北平故宫博物院文献馆编《清代文字狱档》,第906页。
[11] 他引用作:“中国而夷狄也,则夷狄之;夷狄而中国也,则中国之”,与韩愈原文字词稍异,意义相同。

  1. 2014年2月23日21:59

    va affrontata pi che con l di medicine geriatriche

评论分页
1 ... 70 71 72
本文的评论功能被关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