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23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卍珠者说上看到一段blog,说:
周六去西山灵光寺瞻仰佛牙舍利。
在流通处意外地发现昌圣法师演唱的《念佛仪轨》CD,请了一张。
回来后,必恭必敬地把CD放入碟机,找出《佛教念诵集》,洗耳恭听。
虽然不是传统的梵呗,而是现代抒情歌曲的调子,但饱含虔诚的情感,洗尽技巧的铅华,听上去让人有心灵被净化的感觉。
每个人走向同一个目标会有不同的途径,而我呢,最容易被好的艺术打动。昌圣法师的演唱,对许多有缘的人(比如她的歌迷),也会是一种殊胜的因缘吧?
关子卖够了,昌圣法师是何许人呢?唔,她就是唱《青藏高原》的那个李娜呀!
觉得有意思,便去网上找到昌圣法师唱诵的妙法莲花观音菩萨——可能是这首CD中的一首。夜深人静,闭目聆听,初时只觉词曲雅饬,和平愉悦,待听到“大慈啊大悲啊观世音菩萨”一句,突觉百感交并,无限伤心,险些落下泪来。余素不观释家之书,以前好读庄子,见章太炎以释解庄,且颇不以为然。而听到一首浅近的诵歌,却怦然动心,难道,正如卍珠者说,此即一种殊胜的因缘?懵然不晓,只好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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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1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上次转贴了一个对邵飘萍有微词的帖子。今天看马叙伦石屋续瀋,有这么一段:
林白水,福建人,清末,落拓至杭州,后游日本,建国后,至北京,办社会日报。初尚能言;袁世凯月与银三千元收之,白水服食以奢,尝坦然语人曰:“吾为金人矣”。以月入三千元缄其口也。至是,复萌故态,其笔亦刻厉,因遭害。
马氏为同盟会会员,历任北大教授、浙江教育厅长、教育部次长(后代总长),以其身份,所讲掌故固可信。即就吾人阅世经验可知,待价而沽如林氏者,实繁有徒,其竟获为言论自由而死之殊荣,是非淆乱至此,岂不大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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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0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书抄:短篇小说之笔记汇总
王威 2004-10-20
我的结论:作者想写出好小说,和好小说拒绝被作者写出来,就象什么呢,就象男人指望女人的小逼很紧,女人却指望男人的鸡巴很大,永远背道而驰。
1没有灵魂这回事,灵魂只不过人对自己感情的放大,无节制的放大--自吹自擂的一种方式。小说的人物之所有有灵魂,其实不过是恭维读者最隐蔽的方式,他们之所以赞扬一篇小说写的好,写的很人性,其实,是在安慰自己--我有一颗伟大的灵魂,所以才能读懂小说。这群sb。
2抹杀一切的价值。作者要和描述自己写的任何事物、人物保持同样近的目光--这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比如鸡巴比脚趾头长,正确。鸡巴比脚趾头重要,错误。
3人的感情是没有价值,不要指望打动感动读者,除非你把读者当傻瓜。如果读者说自己被小说打动感动,你一个字也不要信,因为每个人都有稳固的世界观。他们躲在自己构筑的庞大城堡里头,象只白老鼠一样骄傲的走来走去,已经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了。
4直接直接再直接,没有比直接更有力的武器,更重的武器,挥舞他,要用全身的力气。所以,去他妈的场景描写、心理描写、情节描写、动作描写。记住,那些,全是废话,幼儿园的孩子都不喜欢听,更不用说成年人。
5生活不是小说,小说也不是生活。任何将两者(两个世界)沟通起来的努力,永远是白费力气。正如,人群中的每个人,谁也无法替代谁。如果读者把小说当成生活,可以原谅,值得同情,但是,作者居然有这样的自信,如果不是无知,便是可耻。
6不要依赖想像力和记忆,他们是感情的同谋。感情是没有价值。
7让读者摔跤的最好方式,就是一直满足他们的虚荣心,让他们以为自己的智商足以理解你的小说,记住,在最后一刻打倒他们,心要硬,手要狠。
8小说的价值就是没有意义。任何作者说自己小说是在纪念一段岁月,一段感情,表达一种思考,一种意义的时候,小说已经失去了自由。小说有自身的规律,尊重小说,小说才会尊重你。
9把“王威”这个名字用烂,看看,这个名字和你,到底不相干。割断你和这个名字的所有感情。作者和世界上所有人都不相干的时候,才会写出好小说。
10好小说肯定是存在,所以你永远只差那么一点,就快要写出来了。出来了,出来了,我操你妈。还不出来。
11写完一百篇,把所有可以题材都写完,摸索所有可能的技巧,这很重要。今天终于写到22篇。还有78篇在前头等着你,所以,不要心急。
12短篇小说之所以迷人,在于它的短。除了短,它什么都不是。尽量在2000字以内写完一个短篇,如果2000字之内写不完,一定是作者有问题,至少,是控制能力的问题。
13不要指望一个短篇解决一个问题,问题永远不可能解决,也不可能被指认。低级的因果论已经伤害小说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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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9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今天收到老婆寄来的书,其中有刑案汇览三编,厚厚四大本。邱澎生说:《刑案滙覽》主要收錄「情節疑似」或是「例無專條」等兩類「疑、難」法律案件,本書可謂是中央司法官員對全國難度較高司法案件的解釋匯編。我没本事研究法律史,只能将其当作清代的《法制文学》来看。暂时也没空看,有兴趣的可以看看邱澎生:《淺析〈刑案匯覽〉的知識史》

寄书中还有一本那思陆清代中央司法审判制度

作者曾作短文介绍这本书:
清代法制(包括司法審判制度)是中國傳統法制的一部分,它是中國傳統法制的珍貴遺產。清朝是我國君主政治最末的一個王朝,它是滿族建立的王朝。滿族雖以少數民族入主中原,但在取得政權之後,即接受了明朝的典章制度,包括明朝的政治制度與法律制度。清朝是中國傳統法制最末的繼承者,它居於「承先啟後」的關鍵地位。
清代司法審判制度應分為下列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天命元年至崇德八年(一六一六~一六四三年),共廿八年,這是部族習慣法時代。
第二階段:順治元年至光緒卅一年(一六四四~一九○五年),共二百六十二年,這是繼受明朝法制時代。
第三階段:光緒卅二年至宣統三年(一九○六~一九一一年),共六年,這是繼受歐陸法制時代。
清入關前的司法審判制度以滿族固有的傳統為基礎,以「合議審判」和「部族習慣法」為其特徵,極具民族特色。「合議審判」為氏族民主制的表現,這種傳統可以追溯到遼金時期。就廣義而言,「合議審判」的傳統亦係「部族習慣法」。
清入關後,其司法審判制度迅速採行明制。明代中央司法審判機關以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為主,清制亦同。除三法司外,清代得兼理司法審判之機關極多,議政衙門、內閣、軍機處、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工部、理藩院、通政使司、八旗都統衙門、步軍統領衙門、五城察院、宗人府、內務府等機關均得兼理司法審判,都屬廣義之司法審判機關。
光緒卅二年(一九○六年),清改革官制,變更了傳統的三法司制度。刑部改名法部,大理寺更名大理院,法部掌理司法行政,大理院掌理審判並配置總檢察廳。至此,清代中央各機關之司法審判權亦被取消,司法審判集中於大理院,清代司法審判制度為之一變。
刑部為「刑名總匯」,其職掌兼有司法審判及司法行政,三法司中,刑部有關司法審判之職權最重,清史稿曰:「外省刑案,統由刑部核覆。不會法者,院寺無由過問,應會法者,亦由刑部主稿。在京訟獄,無論奏咨,俱由刑部審理,而部權特重。」都察院職司風憲,號風憲衙門。大理寺職司平決,係純粹之司法機關,兩衙門之職掌均兼有司法審判及司法行政。內閣之主要職掌係為皇帝處理題本,所有有關司法審判之題本,均經由內閣處理。軍機處之主要職掌係為皇帝處理奏摺,所有有關司法審判之奏摺,多由軍機處處理。
清代各省司法審判機關層級頗多,自州縣廳至省,各級衙門均擁有司法審判權,州縣廳係初審機關,其餘各級衙門均係覆審機關。各級司法審判機關因案件刑責之輕重而定其審級管轄。第一級司法審判機關為州縣廳,第二級司法審判機關為府、直隸州、直隸廳,第三級司法審判機關為道,第四級司法審判機關為按察使司,第五級司法審判機關為督撫。
依大清律例規定,無關人命徒罪案件,督撫即可批結。此類案件,按察使司每季造冊詳報督撫,督撫出咨報部。有關人命徒罪案件及軍流罪案件,督撫專案咨部核覆,年終彙題。情罪重大罪應凌遲斬梟斬決之案,督撫應專摺具奏,其餘尋常罪應凌遲斬梟斬決之案(應亦含絞決及斬絞監候案件),督撫應專本具題。由府審轉時,督撫為第四審,由道審轉時,督撫或為第四級審或為第五審。
應由刑部核擬具奏之案完全由刑部核覆,應由三法司核擬具奏之案,亦由刑部主稿,故三法司中刑部之權最重。無論專本具題或專摺具奏之死罪案件,絶大多數均由刑部主稿。惟專本具題之死罪案件須由三法司會同覆核,其程序較為繁複。
各省死罪案件題本,三法司覆核後具題,奏聞於皇帝。此時,內閣應票擬意見,內閣之票擬,絶大多數為單籤,但遇有特殊情形,內閣亦得票擬雙籤、三籤或四籤,依實際需要定擬不同處理意見。各省死罪案件奏摺奉旨刑部議奏(或刑部核擬具奏,少數案件亦有奉旨三法司核擬具奏者)後,刑部(或三法司)覆核後具奏,軍機大臣即奉旨會商擬辦。
各省死罪案件題本經三法司覆核奉旨依議後,即已結案。惟斬絞立決案件與斬絞監候案件不同,斬絞立決案件情節較為重大,結案之後,各省應依部文立即執行。而斬絞監候案件,其情節較輕。為慎重決囚起見,明清兩代逐漸發展出兩種慎刑制度,即秋審與朝審。秋審係就各省斬絞監候案件,每年加以覆核之制度;朝審係就京師斬絞監候案件,每年加以覆核之制度。
清代中央各部院雖均擁有部分司法審判權,惟清代司法審判之核心仍在刑部及三法司。就京師案件而言,五城察院及步軍統領衙門在體制上雖係中央機關,但在司法運作上,實係京師案件之初審機關,刑部及三法司均係覆審機關。京師案件第一級司法審判機關為五城察院及步軍統領衙門,第二級司法審判機關為刑部,第三級司法審判機關為三法司。
刑部現審之案件絶大多數均係徒罪以上案件。原則上,徒流軍遣罪案件,刑部得自行審結。死罪案件,則須由三法司會審。
無可諱言,清代司法審判制度,因受當時政治、經濟及社會發展等歷史條件之侷限,有其根本上之缺陷,諸如君主集權、行政機關兼理司法審判、採行糾問制度、允許刑訊取供及允許援引比附等。惟上述缺陷並非清代司法審判制度所特有,法國大革命以前歐陸各國之司法審判制度亦莫不皆然。法國大革命以後,歐陸各國陸續廢棄君主政治,採行民主政治,逐步建立以自由、民主及人權為基本精神之法制。歐陸法制因而脫胎換骨,面貌一新,與法國大革命以前之歐陸法制迥不相同。可斷言者,中國傳統法制實自法國大革命以後,始大幅度落後於歐陸各國。吾人認為,一昧肯定中國傳統法制,固非所宜,而全盤否定中國傳統法制,亦有欠妥當。
此书自序中这段斩钉截铁的话,深洽我心:
法史学工作者需要的是史料,不需要任何史观。摆脱一切史观的束缚,史料会说话,历史真相才有可能自然浮现。这就像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该摆脱一切意识形态,案件的真相才有可能被发现。我是史料学派的支持者,我怀疑一切史观学派。换句轻松的话来说:“我是拼图派,我不是画图派”。所有的史观学派都喜好创造一个大理论,透过这个大理论描绘过去的历史,而且大胆的预测未来,他们几乎成了全能全知的上帝。从历史的观点来看,伟大的理论常会制造出伟大的错误。
我可能比他还激进一点。他还相信“真相”,我则压根怀疑有“真相”这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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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1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查资料,检出杨怕翁草堂之灵。查毕,随便乱翻。怕翁与其兄虎禅师俱从湘绮学,此书多记湘绮言行及王门逸事,有一条说:湘绮门人治经学诗,专主一家,其馀书籍多不寓目,故孤陋之病随之而至。常人所必备者,彼均无之;常人所尽知者,彼不知之。湘绮次子王代懿治礼学,有时名,湘绮自挽联云春秋表未成,幸有佳儿传诗礼,即谓代懿。代懿尝问人:周濂溪为何人?闻者大骇。怕翁云:此无足怪,不知王党尚有不能问周濂溪为何人者。但是,他讲这个故事,并非讥讽同门,他说:世人皆知周濂溪,不见有何大益;仲章代懿字不知周濂溪,亦不见有何大损。且余不为说出,后世之读仲章书者,惟知其卓然成家,决不能料其为不知周濂溪等者也。这话说得很有道理,不经点出,谁信余秋雨会说“我也曾以这几个字见赠”呢?然怕翁更有发挥,若谓非尽知不足以言博,天下必无尽知之人——案今有google,差可“尽知”,然其不过为塞其阴茎search engine技术,非人也——博字遂为永不可得之境。与其遨游四海无家可归,不如竹篱茅舍之立足有所也。故余只劝人求精,不劝人求博。但不孤陋,不得谓之博;不博,不得谓之孤陋。故求学者可以不博,而不可以孤陋。见闻太狭,又不足以言学也。有所专又有所成者,可不求博亦不暇求博;无所专又无所成者,与其饱食终日,不如求博,亦可不为学人轻视也——看来,塞其阴茎技术犹贤乎博弈云尔。
一直以来,贪多爱好两难取舍,观此,宜有择矣:可以不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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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5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恶俗不堪。最可笑是小提琴与二胡“竞技”,二胡手再怎么摇头摆尾,也禁不住小提琴轻描淡写就占去了全部风光。
前一阵电视里看过的刀郎,低劣等此。即如战友一曲,腾格尔唱来,何等回肠荡气;刀郎不过阉鸡(似刀下并未干净)嗓干嚎而已。或称髪廊歌手,窃以为小妹亦必不喜也,吾乡所谓“弹四郎”,似宜借鉴之。
冯友兰云,哲学是中国的好,音乐是西方的好;此言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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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30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宋人编《岁时杂咏》,以节令为次,分卷辑录。我素怕过节,逢辰则翻看此书,聊当应节。此书为各节安排篇幅,多为一、二卷,而寒食、上巳、七夕各占三卷,重阳五卷,篇幅最巨;中秋四卷,为亚军。其中,林光朝《中秋月夜》云:
玉露金风满桂枝,清光因此更华滋。
一年月色最明夜,千里人心共赏时。
万古传为新景象,幾人能出旧歌诗?
吟观莫厌终遥夜,来岁如今再一朝。

自古而今,每届嘉节,必有许多应景诗文出世,历时淘汰,万不存一。林氏因慨曰:“幾人能出旧歌诗”?但是,旋即他又作了自我安慰:写罢写罢,不但今年要写,明年今朝要写,万古如新,同志们要永不停笔的写下去。
很多人响应他的号召,报名参加这个绝不终止的作文大赛,乐此不疲,永不言倦。若有好事者,实在有必要秉持“不薄今人爱古人”的态度,对这个大赛做一次阶段性评选,以慰选手们的在天之灵及当世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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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22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作文记田兴恕事,顺便找出沈从文文集,抄一段镇筸(凤凰旧称)风俗:
浪漫情绪和宗教情绪两者混而为一,在女子方面,它的排泄方式,有如上所述说的种种。在男子方面,则自然而然成为游侠者精神。这从游侠者的道德观所表现的宗教性和戏剧性也可看出。妇女道德的形成,与游侠者的道德观大有关系。游侠者对同性同道称哥唤弟,彼此不分。故对于同道眷属亦视为家中人,呼为嫂子。子弟儿郎们照规矩与嫂子一床同宿,亦无所忌。但条款必遵守,即“只许开弓,不许放箭”。条款意思就是同住无妨,然不能发生关系。若发生关系,即为犯条款,必受严重处分。这种处分仪式,实充满宗教性和戏剧性。下面一件记载,是一个好例。这故事是一个参加过这种仪式的朋友说的。
  在野地排三十六张方桌(象征梁山三十六天罡),用八张方桌重叠为一个高台,桌前掘个一丈八尺见方的土坑,用三十六把尖刀竖立坑中,刀锋向上,疏密不一。预先用浮土掩着,刀尖不外露。所有弟兄哥子都全副戎装到场,当时流行的装束是:青绉绸巾裹头,视耳边下垂巾角长短表示身分。穿纸甲,用棉纸捶炼而成,中夹头发,作成背心式样,轻而柔韧,可以避刀刃。外穿密钮打衣,袖小而紧。佩平时所长武器,多单刀双刀,小牛皮刀鞘上绘有绿云红云,刀环上系彩绸,作为装饰。着青裤,裹腿,腿部必插两把黄鳝尾小尖刀。
  赤脚,穿麻练鞋。桌上排定酒盏,燃好香烛,发言的必先吃血酒盟心。(或咬一公鸡头,将鸡血滴入酒中,或咬破手指,将本人血滴入酒中。)“管事”将事由说明,请众议处。事情是一个作大哥的嫂子有被某“老幺”调戏嫌疑,老幺犯了某条某款。女子年青而貌美,长眉弱肩,身材窈窕,眼光如星子流转。男的不过二十岁左右,黑脸长身,眉目英悍。管事把事由说完后,女子继即陈述经过,那青年男子在旁沉默不语。此后轮到青年开口时,就说一切都出于诬蔑。至于为什么诬蔑,他不便说,嫂子应当清清楚楚。那意思就是说嫂子对他有心,他无意。既经否认,各执一说,“执法”无从执行处分,因此照规矩决之于神。青年男子把麻鞋脱去,把衣甲脱去,光身赤脚爬上那八张方桌顶上去。毫无惧容,理直气壮,奋身向土坑跃下。出坑时,全身丝毫无伤。照规矩即已证实心地光明,一切出于受诬。其时女子头已低下,脸色惨白,知道自己命运不佳,业已失败,不能逃脱。那大哥揪着女的发髻,跪到神桌边去,问她:“还有什么话说?”女的说:“没有什么说的。冤有头,债有主。凡事天知道。”引颈受戮,不求饶也不狡辩,一切沉默。这大哥看看四面八方,无一个人有所表示,于是拔出背上单刀,一刀结果了这个因爱那小兄弟不遂心,反诬他调戏的女子。头放在神桌前,眉目下垂如熟睡。一伙哥子弟兄见事已完,把尸身拖到原来那个土坑里去,用刀掘土,把尸身掩埋了。那个大哥和那个幺兄弟,在情绪上一定都需要流一点眼泪,但身分上的习惯,却不许一个男子为妇人显出弱点,都默默无言,各自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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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6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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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6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本月《万象》,梁小民《象牙筷子的启示》一文末云:
商纣王是昏君这个案不能翻,但他的高消费还给了我们一点启示。这就是坏人做坏事,给我们留下的另一种有益结果吧。
这一小段话,文理不通;但不奇怪,近日经济学者撰文,十有九篇如此。此文的中心思想,本是:“提倡富人的高消费也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劳动致富’的过程”,并强调“富人的收入只要是合法的,他们的高消费就对整个社会有利,也包括对穷人有利”。但是,说着说着,却用纣来举例(他总不好作为富人高消费的合法代表吧?),并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坏人做坏事,也能给我们留下另一种有益结果。
在当下语境遭遇此种论调,不由得我去揣测作者之用心究竟“不肖”到了何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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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5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在网上买了两本谢兴尧的书,一为《堪隐斋随笔》,一为《堪隐斋杂著》。上周收到《杂著》,今天收到《随笔》。《随笔·自序》:
我现在早已退休,取查慎行诗:惟有王城最堪隐,万人如海一身藏;因取作斋名,自号堪隐。
看到这,我不禁一个哆嗦。这句诗明明是苏东坡写给他老弟的嘛,怎么跑到海宁查家去了?谢氏以近代史研究,尤以善谈掌故著名,按道理不应犯这种错误。兴许是记忆力也跟着一道“退休”了吧。
病中闻子由得告不赴商州 三首之一
病中闻汝免来商,旅雁何时更著行。远别不知官爵好,思归苦觉岁年长。著书多暇真良计,从宦无功谩去乡。惟有王城最堪隐,万人如海一身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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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5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1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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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2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上厕所看谢兴尧《堪隐斋杂著》,有一篇《我的状元师傅骆成骧》,说民国后骆在成都讲学,青年学生很八卦,问他:状元公是不是要打马游街(当然要了!),若然,是何情形?又问他为何不被招去做驸马(这跟文革中的学生有得一拼,都是看多了样板戏)?成骧一听,很生气,却又无可奈何——情状略似孔乙己:“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
这种表现,印证了我的一个感觉:状元大都死板、没有幽默感。恰如王闿运常对之表示轻蔑的“状元宰相一路人”(他也是亲眼见过状元的)。
不过,清朝的末代状元——这四个字本应属于刘春霖,可常被破折号后面那位占用,几乎约定俗成了——张謇则似是状元中的另类。不要说他做生意赚那么多钱,只说他给人题字,就知道他的长袖善舞超乎侪辈。据杨绛回忆(有可能记错哦,懒得翻书了),张曾给钱钟书老窦题字,曰“江南才子”。老钱很高兴。后来才知道,张氏给江浙一带读书人题字,差不多都是这四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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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11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本田成之,中国经学史
陈居渊撰《出版说明》,毫不客气,给这本“汉学名著”挑了不少毛病,尤以此条最狠:误认“孔壁”为孔安国家。但是,此书既收入编给中国人看的《古典文史基本知识丛书》,必定瑕不掩瑜,足资借鉴。
不得已附二种
《不得已》,杨光先撰。《不得已辨》,利类思、安文思、南怀仁撰。《历法不得已辨》,南怀仁撰。看到这些作者的名字,即可知道此书与所谓“狭隘民族主义”有关。杨氏以辩正中西历法之优劣为肇端,联合朝贵,猛烈攻击天主教;传教士们迫不得已,群起自卫。因此,就有了这三本书——起诉书和答辩状。
伊原泽周,从“笔谈外交”到“以史为鉴”——中日近代关系史探研
有趣的是作者。伊原氏,安徽籍,本姓彭,武汉大学历史系毕业,任教于台湾,游学于京都大学,终入日籍。随手翻到第四编《汪精卫与近卫首相》一文,作者引用近卫家藏汪氏作于民国四十年二月的密札一通,有云:
兆铭深知敝国人民实无与贵国为敌之意,惟皆以为友则存,为奴则亡。与其为奴,不如举国同归于尽。此种苦心与决志,如能得事实之能解,使敝国人民知两国友好非无其道,则兆铭深信从此必能解决两国当前纠纷,树立东亚永久和平。
既像书呆的昏话,又像儿童的稚语,可叹啊可叹。
允禄,皇朝礼器图式
现在出书流行图文并茂,所谓读图时代,故紧跟时代潮流,买了这本书。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出此类书,必改书名为清朝礼器图式,今则径用皇朝字样,体现了对作者著作权的尊重。只是,据考察,这种待遇暂止适用古人、死人——死得太晚还不行——往往不能被活人享受。尚须努力,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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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5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桑兵从陈寅恪与人书中一句称赞岑仲勉的话,推衍出一篇宏文,阐幽发微的工夫,令人钦佩。只是,陈寅恪说这话的时候,真这么想么?
死无对证;盖棺也定不了论;定了论还可以再掀盖子。这就是研究历史的趣味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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