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类’ 分类的存档

清代法律规定:凡纵容妻、妾与人通奸,本夫、奸夫、奸妇各杖九十(《大清律•刑律•犯奸》“纵容妻妾犯奸”条)。美国史家卜德(Derke Bodde)解读这条法律,说,贫困是犯罪的原因,“在妻子是丈夫惟一或者说惟一可以出卖的财产的社会中,这类犯罪真是太普遍了”(《中华帝国的法律》,江苏人民,1993年)。所言不差,在《刑案汇览》——清代乃至传统中国篇幅最巨编辑最精的法律案例汇编——中,便收录了几十桩因贫困而纵妻通奸的案例。读过这些案例,不得不长叹一声,“哀生民之多艰”。
不过,这种自愿戴绿帽的行为,似又比今日常见报道的“仙人跳”好一点。前者止于求财,后者因以色情、暴力相辅而行,不免导致人身伤害的局面,甚至引发命案。仅就社会稳定而言,刑事案件的危害性远大于风化案件。或虑及此,《大清律》对此类罪行,量刑不过九十杖,而实际执行起来,只需脱了裤子打三十五棍,便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本夫、奸夫及奸妇的关系,往往融洽得很,不劳刑法来制裁。晚清文豪王闿运的《湘绮楼日记》,便记录了一段纵妻通奸的事迹,可以佐证。
光绪五年春,闿运受总督之聘,担任成都尊经书院院长。因孤身入川,“浣濯须人”,遂请朋友介绍一个佣妇。闰三月八日,罗氏来应聘,经闿运面试满意,“令留供缝纫”。初时,外间有些闲话,说院长与佣妇“同居”,有伤风化。然闿运“平生不喜宋学(按谓理学)”,认为请一个妇人帮忙洗衣服做家务,不是什么怪事,“世人多鄙暗之行”,淫者见淫,才“以此为怪”。数日后,与罗氏谈其家世,则不仅坚定了闿运聘人的决心,更令他对妇人生了敬意。罗氏云其夫已死,誓不再嫁,外出打工是为了赡养公公——公公虽仅四十几岁,然双目失明,无以为活(按,以此可推知罗氏的年龄在三十岁以下)。闻言,闿运叹曰:“此妪竟贞节孝妇,可异也”;并进一步推测,罗氏正因怀有节孝之心,才能“坦然直入书院群雄之丛”。如此,宾主相安无事。
只是,接着往下看,读者发现情况起了变化。五月十二日凌晨四点,成都发生轻微地震,未尝经历过地震的闿运被“声震床榻”的怪响惊醒,仓促起床,大呼小叫,而回身一看,罗氏“甘寝不惊,反笑余之多怪”。确实,地震不是什么怪事,但是,“贞节孝妇”竟睡在院长身旁,这可是一桩大大的怪事。闿运没在日记里叙述罗氏上床的始末,读者无从设想。不过,年末的几篇日记,可为释疑。
十一月十八日,闿运离开成都,回湖南过年,开船之前,“呼苏妇登舟。初疑其不肯行,观其意乃欣然;知配从之非偶也”。“苏妇”第一次在日记中出现,她是谁?“配从”又是什么意思?且看十二月二日记:“夜寝甚适,罗氏侍也”。罗氏也在船上,难道闿运……?再看十四日记:“遣苏彬上岸,余卧与罗妇谈。苏彬已还船,余未知也”。于是,真相大白:罗氏是苏彬的老婆,故称“苏妇”;罗氏初来,编出一段夫死翁瞽的故事,那是博同情;后来,罗氏洗衣洗到床上,则应是夫妇二人早就订下的方案;再后来,苏彬也来为闿运打工,照顾他返乡的旅程,顺便带老婆回四川,也顺便多赚一份人工。而在长江的船上,“大臀肥身年青女人,就用一个妇人的好处,服侍男子过夜”,而她的丈夫,则“原谅媳妇的行为,尽她在前舱陪客,自己也仍然很和平的睡觉了”(沈从文《丈夫》,1930年)。
按如律,闿运作为“奸夫”,应受三十五棍的处罚。如实,则在他之前,在他之后,“纵容妻妾犯奸”的事情,史不绝书,法不能禁。生活的压力与生命的尊严,哪一个更重要?天知道。

2007年4月22日09:45 | 347 条评论
分类: 未分类
标签:

做个预告。

2007年4月9日14:14 | 513 条评论
分类: 未分类
标签:

看了The Lives Of Others。真奇怪,为什么都说这是反映了前共产德国如何摧残人性践踏人权的电影呢?这明明是一部描述因桃色事件触发链条反应的生活片嘛。文化部长要搞作家老婆,妇人害怕前途受影响,委身。第三者出于义愤,拔刀相助,一语点醒梦中人。部长不忿,疯狂报复,导致已蒙不洁的妇人为求一个清白最终自杀谢罪。懵懂老公反而无疾而终,苦尽甘来。
若这部电影都由中国人演出。我会认为剧本是某个理学家写的。怎么会有那么多轻信之辈耳食之徒看了之后感动得不成人形呢?怪哉。
往大里说,这部电影小化了人的尊严忽视了全面发展的人,是一部劣等三级娱乐片。往小里说,导演把一部本应控诉黑暗民主德国专制的电影拍成了一部可以发生在任何一个运行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公司内部的三级娱乐片。
看来看去,唯一富有艺术表现力的,也就是专车上部长粗暴解开女演员上衣钮扣的一段。只是,要看这个,我们有必要听德语么?看曹查理岂不更乡土?
这部电影美化专制主义,丑化市场经济,强化小资情调,淡化朴素情感。
尽管是四化,但是,政治极不正确。比300都不正确。
吐。

2007年4月1日09:55 | 403 条评论
分类: 未分类
标签:

唐德刚为《“高陶事件”始末》作序,对抗战时期的“低调俱乐部”大致奚落。所谓“低调俱乐部”,盖谓抗战初期,周佛海、陶希圣、梅思平、高宗武诸人常聚谈于南京西琉湾八号周宅,皆以呼吁对日作战的言论为不负责任的“唱高调”,逆时而动,倡议“立即停止战斗行为,实现中日和平”。于是,曾经参与聚会的胡适,为周宅“题名”,曰“低调俱乐部”。数年以后,局势丕变,“俱乐部”会员有继续“低调”以至“失声”做了汉奸者,如周佛海;有不再“低调”转唱“高调”者,如陶希圣;而“白面书生”胡适则稍作“变调”,念诵六字真言,云:“战难和亦不易”。唐德刚称胡适的态度是“消极中的积极,悲观中的乐观”,被“历史证明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历史证明”云云,谈何容易!且胡适在抗战初期的态度,业因新史料的发见,令人改观。唐德刚撰序之时,或未之思,或未及见,因此,亟应替他的判语做个补充说明。
国史上,战与和的选择成为大问题,出现于南宋以后。此前,能战即战,当和则和,皆以敌我实力对比作为定策依据;故以汉、唐之盛,不免缔盟称臣之事,而时人不以为病。“南宋以来,以战为名高”(郭嵩焘语),主战者不论结果如何,皆是英雄;议和者降志辱身、“苦撑待变”,仍逃不脱“汉奸”的恶谥,其尤者,则是数百年来不得翻案之秦桧。近代学者吕思勉慨乎有言,乃云,南宋与金议和,“本是件必不能免的事” ——清代学者赵翼总结:“宋之为国,始终以和议而存,不和议而亡”(《廿二史箚记》卷二十六);即是“必不能免”一语的注脚——“然而主持和议的秦桧却因此而大负恶名”。在吕氏看来,秦桧压根不是什么“汉奸”,而是一个“有识力”、“肯负责任”、“眼力过人”、“手段过人”的“爱国”者。“后世的人却把他唾骂到如此,中国的学术界,真堪浩叹”(《白话本国史》第三篇第一章)。吕思勉是无征不信的学者,也是坚持原则的爱国者——抗战期间,他“决不向日本人低头”。他说秦桧“爱国”,乃自“详考史事,求其真相”得来,决非时尚“翻案”者比。可见,“历史证明”秦桧是“汉奸”,固然不虚;但是,考证历史,发见秦桧“爱国”的苦心,也不荒唐。综而论之,不得不感叹“历史的吊诡”。鄙人前谓“历史证明”谈何容易,即是此意。
1936年2月17日,胡适在北平兄弟会发表英文演说。这份讲稿一直“禁止公开发表”,秘藏于日本YMCA同盟资料室,直至2005年7月,方由日本学者转交中国社科院近史所闻黎明研究员,再经翻译发表,已是2006年10月。胡适在演讲中谈到了秦桧,说,“他与金人和谈成功,给国家带来了一百年的和平”,但是,“七百五十年来,秦桧从来没有得到原谅”。因为,“他与敌人达成了屈辱的和平”。胡适也谈到吕思勉的著作,因欲为秦桧“所受到的谤毁作辩护”而被政府查禁。以史为鉴,胡适对当时局势作了一个语义微妙的判断:“从政治的角度来看,战争总归比和平更容易一些。目前与日本进行和谈,需要远远超过淞沪战役期间十九路军将领所表现出来的卓越的政治智慧和非凡的勇气”。以此为背景,再看看“战难和亦不易”的六字真言,吾人或能明白胡适的心曲。然而,这句话是胡适对当局的建言,他个人对时局的态度又如何呢?演讲最后一段是这么说的:
“人们说:‘屈辱的和平总比破坏性的战争好一些’;这是真的。但我们不是理性的动物。甚至于我这个二十年来的和平主义者也认为,如果发生战争,我将全力支持”。

2007年3月27日01:14 | 498 条评论
分类: 未分类
标签:

看了个电影,Un long dimanche de fiançailles,汉译漫长的婚约。2004年出品。个人观感,风光拍得很好看,这样说或许买椟还珠。当然,有几句台词很棒,毕竟是从小说改编的。没有好的文学,哪有好的电影。
截屏剧照。

2007年3月16日00:37 | 338 条评论
分类: 未分类
标签:

曾文斌《文道希遗诗选注》,岳麓书社,2006年。
先说说为啥买这书。听介绍说注者是江西人,我就想,整理乡邦文献从注释诗集入手,不论是披露史料还是解说史事,肯定有精到的地方。买回来一看,哪晓得是这么回事。
古典的注释不用说他。粗粗一看,猜想大半直接从辞源辞海等书钞过来的,很生硬,丝毫没有注释的体例。单说说今典,与诗有关的本事。
《相逢行酬曾重伯孝廉》有一段:“君家受恩重异姓,当抱笃谊崇孤怀。尚书拥旄江介镇,使者持节河源回。会有奇策厌重望,岂直金紫居崇阶”;注者是这么解的:“尚书借指李鸿章。江介,指沿江一带,介犹界。河源本指黄河发源地,这里指西藏。似指清廷于光绪十四年二月间召回并罢黜原支持藏军抗英的驻藏办事大臣文硕事”。
稍能看明白诗意,就不会这样解。既然用“君家受恩”开了头,接下来的人物肯定是指曾家的人。哪里会说什么李鸿章、文硕呢?“尚书”、“江介”,其实是很明确的指示,这是说曾国荃。他于光绪十年署礼部尚书,旋调两江总督。十六年卒于任。江介就是沿江一带,泛泛的说当然没错;但在这里,江介是江左的意思,代指两江。“使者持节河源回”,则指曾纪泽使俄,进行新疆领土的谈判。河源是黄河源头没错,不过古有两说,于阗和葱岭,都跟西藏没关系。注者谓“河源指西藏”,纯系附会。
又此诗“罗(正钧)王(代功)二胡(子威、子重)并夕秀”一句,括号内为芸阁自注。注者随便将四人生卒籍贯介绍一下就行了,罗、王他找到了资料,却说“二胡不详”。胡元仪、胡元直兄弟虽非大有名人,但通过表字查他的本名再查他的简介,这不难吧?
还有一首《高阳李文正师挽诗》,也搞笑。序云:“文正与汉军徐协揆、常熟翁尚书、钱塘汪侍郎实阅卷”。
注者说:“协揆:指任职中协办、揆度的工作性质,文氏称翁尚书有时称翁协揆”。
协揆可以这样解释,真是长了不少见识。哈哈。
其次则,“翁尚书:翁同龢,字叔平,号松祥”。禅误作祥,或许是打字员的错误。
注者在前言后记里说花了一年时间“反复通读”文诗,“弄清诗中所涉及的光绪朝史实”,才敢“妄作郑笺”。可看了上述错误,不得不说,他根本不该浪费一年时间干这个。

2007年3月7日21:31 | 715 条评论
分类: 未分类
标签:
2007年2月17日06:00 | 629 条评论
分类: 未分类
标签:
2007年2月17日05:28 | 516 条评论
分类: 未分类
标签:

清初有三大疑案:太后下嫁,顺治出家,雍正篡位;经孟森、郑天挺、王锺翰等学者辨证,顺治、雍正二案真相大白,惟太后下嫁之案,一波三折,耐人寻味。
科尔沁博尔吉济特氏,本是清太宗皇太极的庄妃,因其子福临后来做了皇帝,遂升级为皇后,死后谥曰“孝庄”。福临登基,犹是“幼齿”,处治不了国家大事,廷议乃以郑亲王济尔哈朗与睿亲王多尔衮辅政,称为摄政王。多尔衮是皇太极之弟,即是福临之叔,故被称为“皇叔父摄政王”,简称“叔王”。然据郑天挺考证,“叔王”之“叔”,并不是指多尔衮的皇叔身份;“叔王”乃是一种爵秩,比亲王更高级,与辈分、地位及年纪无关(《多尔衮称皇父之臆测》)。蹊跷的是,多尔衮被尊为“叔王”三年后,又被加封为“皇父摄政王”,字少了一个,级别则提升到无以复加。福临本来是有个爸爸的,现在又出来个“皇父”,算怎么回事呢?难道真如郭德纲相声所谓“您的父亲们”?恰在这时,流亡海外的反清复明义士张煌言写了一首诗,中云:“春官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春官指礼部,仪注即礼节制度,盖谓太后改嫁是空前的大事,以往没有定章,礼部赶紧新订了一套婚礼的执行方案。显然,这是听说改称多尔衮为“皇父”后,有感而作。于是,太后下嫁之谣风传于世,历数百年不息,直到今天,犹有信以为真者。
然依孟、郑二氏的意见,“皇父”即如“皇叔父”,不过是加恩尊尚之义,与通常理解的父子之父不一样。古代帝王尊称大臣为“父”,事不一见,如周武王对吕尚、唐德宗对郭子仪俱称“尚父”,齐桓公对管仲、秦始皇对吕不韦俱称“仲父”。以此,福临尊多尔衮为“父”,不算没谱。当然,反对这种解释的人也有,如胡适就写信给孟森,谓“终嫌‘皇父’之称似不能视为与‘尚父’、‘仲父’一例”;王锺翰则用满文字书解释“父”(ama)字之义,谓“生我者之谓父”,此称不宜滥施(《释汗依阿玛》)。然则各执一词,两不相下。但是,即算“皇父”就是皇帝他老子的意思,也不能证明孝庄真就嫁给了多尔衮——最多可以说叔嫂通奸,但不能说举办了婚礼。至此,传谣信谣者碰到一道逻辑难题。解决办法只有两个,一是不讲逻辑,如王锺翰,即曰:“多尔衮既可称为‘皇父’,太后当然可以下嫁多尔衮,都是完全可以相信确有其事的”。这个说法近乎宗教信仰,不足语于考史。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找到太后下嫁的“铁证”——大婚诏书。
可惜,上穷碧落下黄泉,也没能找到这份诏书——如果确实存在的话。看似最接近的一次,在1946年,刘文兴发表《清初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起居注册跋》,说其父在宣统元年任内阁侍读学士,整理宫中文档,发现了太后下嫁诏书,“遂以闻于朝”,缴了公。此后,诏书不知下落。消息传出,波澜再起,前此信以为真的人好似吃了定心丸。然稍作思考,不难发现,这还是在绕圈子,终究没人见过诏书嘛。人证不如物证,其理易明。不料,再过三十年,人证竟“翻供”了。清宫史专家朱家溍是刘文兴的朋友,当面问他,太后下嫁诏到底是怎么回事。刘氏直承:“不过为了题几句,加一点噱头,容易卖出去而已”(《研究清代宫史的一点体会》)。原来,这是一场“炒作”。
由此可作总结:孝庄、多尔衮之间或有暧昧,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决不能说太后下嫁王爷。然世人多好奇,若非有类似奇闻不断涌现,终觉往事不足叙,今事不足闻。于是,历史不妨戏说,新闻必须炒作。常言作者引导读者,不如说民意塑造了历史。

2007年2月11日18:23 | 306 条评论
分类: 未分类
标签:

自小就不喜欢吃鱼。弹剑而歌食无鱼,我所不解。然而,人在广州,籍系湖南,一出吃饭,最常碰到的菜偏偏是剁椒鱼头。不仅大大小小的湘菜馆皆以鱼头为招牌菜,川、鄂、赣、贵诸省乃至粤菜馆也有推荐鱼头的。于是,做客,主人点上一头,照顾我的乡愁;为东,点上一头,表示我的客气;那怕同乡会饮,也要点个鱼头,说什么能止馋瘾。惟鱼在盆里,我视而不见,始终不愿动筷子,于是,或主或客都要问一句为什么。答曰:过敏。主客都摇头,叹曰,河鱼过敏,怪。我说,何怪之有呢?
上海朋友劝菜,我说不,他便说,湖南人竟不吃鱼头么?我说,上海人都怕老婆,你怎么包了二奶?北京朋友劝菜,我说不,他便说,湖南人竟不吃鱼头么?我说,北京人都是侃爷,你怎么木讷近仁?湖南朋友劝菜,我说不,他便说,湖南人竟不吃鱼头么?我说,湖南人都是毛粉,你怎么写文章骂他?广东朋友劝菜,我说不,他便说,湖南人竟不吃鱼头么?我说,广东人都做生意,你怎么是个诗人?他们齐声答曰,哪里哪里,你误会了我。我说,这就对了,你也误会了我。谁说湖南人就非湘菜不欢呢?谁说湘菜的代表就是剁椒鱼头呢?
除了剁椒鱼头,还有更多更大的误会。譬如,湖南人都爱吃且能吃辣椒么?能吃辣椒的湖南人都会干革命么,都会搞出版么?惟楚有材于斯为盛是说湖南人杰地灵独步天下么?无湘不成军真是表彰湖南一省之人么?近代湖南之兴起真是天地灵气蕴蓄于衡岳间一旦而泄之么?依我之见,这全是误会。
不仅此也。不限于一时一地的误会更惊人。传统文化最适合国人安身立命么?外国的月亮更圆么?民主国家之间一定不会发生战争么?基督教天然优于其他宗教么?来华外资企业在环保、劳保方面是绝对表帅么?房价高企一定由官商勾结或地方保护主义造成么?依我之见,也全是误会。
用流行理论说话,可谓:误会是常态,理解是变态;误会之存在是交往的前提,交往的目的是减少误会以臻于同情与理解之境。用能近取譬说事,则作为湖南人的我,与作为吾友的你,首先要把剁椒鱼头的误会消除,方便于继续交往。能够消除误会,基于此一命题:剁椒鱼头是一道名菜,不是每个湖南人都爱吃剁椒鱼头。
但是,还有比承认这个命题更有意义的事情。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这是杨朱哲学,未足为法。既然吃一筷鱼头也不会断送性命,我为什么不伸一筷子呢?一伸筷子,满座无向隅之憾,何乐不为呢?
自今而后,逢鱼头我便下箸。

2007年2月6日17:29 | 528 条评论
分类: 未分类
标签:

叶德辉,湘潭人,祖籍江苏吴县。光绪十八年进士,授吏部主事,旋即返湘,此后,终身不仕。他是著名学者,也是对湖南近代政治颇有影响的人物。民国十六年4月11日,他被湖南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国共合作期间由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授权成立——判处死刑,终年六十四岁。近八十年来,德辉之死——尤其是死因及死状,人言人殊,迄无定论。谨撰小文,略叙其事。
金天羽是德辉的“忘年交”,称赞叶氏学宗汉宋,奄有扬雄、贾逵、辕固、杨伦(俱汉儒)及王应麟、刘敞、杨慎、焦竑(俱宋、明学者)之美,推崇备至(《叶奂彬先生六十寿言》);德辉为金氏《天放楼诗集》作序,则谓其诗“格调近高(适)、岑(参),骨气兼李(白)、杜(甫),卑者不失为遗山(元好问)、道园(虞集)”,揄扬以极。此固不免“米汤大全”之讥,然二人惺惺相知,可见一斑。但是,金撰《叶奂彬先生传》,却说当时共产党的“党魁郭某”(疑指郭亮),在稠人广众中令德辉下跪服罪,其实“无意杀之”,而德辉“奋然曰”:“头可断,膝不可得而屈”;遂“慷慨就死”。金氏不在现场,乃道听途说,加以想象,竟写出一幕《红岩》的场景,可笑复可叹也。
实则德辉受刑之经过,业经其子叶尚农披露于《辽东诗坛》杂志第二十四号。据云:4月8日黄昏,德辉被捕,押送长沙县署。4月11日,由县署转送特别法庭,于下午三点“提讯一次”;四时,即押往浏阳门外识字岭枪决,“身受两枪,一中头部,一中心部”(转引自王雨霖《〈辽东诗坛〉所载叶德辉死事》)。此案审理与执行或嫌仓促,但绝无金氏臆想的“慷慨”,则无疑义。
死状如此,死因如何?周作人于1950年撰《叶德辉案》,谓袁世凯称帝时,德辉在民间征发少女,拟送入宫中,旋即帝制取消,无所用其“女官”。孰料德辉先将这些少女“用过了”,方令遣送回家。十年后,某女参加革命,做了“干部”,乃将叶氏“劣迹”报告党部,由组织出面行了公道。朱健撰《叶德辉之死》(1997年),则谓德辉写对联讽刺当时的湖南农民协会为“六畜满堂”、“一班杂种”,触彼之怒,“自己找死”。二说流传甚广,然毫无根据,俱不可信。
吾友任继甫关心乡邦掌故,遍检群书,终于发见了真相。是年4月14日,汉口《民国日报》刊载特别法庭审判书,谓德辉一贯“仇视革新派”,是戊戌政变时“惨杀革命人物”的幕后黑手;洪宪帝制期间,则赞成帝制,“促成袁世称帝”;此后勾结北洋军阀,阻挠“北伐”;同时,又是“省城著名反动派领袖”及“著名土豪劣绅”。依照《湖南省审判土豪劣绅暂行条例》,凡“反抗革命或阻挠革命”及“反抗本党或阻挠本党及本党所领导之民众运动者”,俱“处死刑”(载《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于是,德辉被认定“情节重大,罪无可绾”,立即“绑赴刑场,执行死刑”。
然近日鄙人读《易礼容纪念集》,于叶案又有一个算学上的小发见。是年3月25日,湖南农协委员长易礼容在《湖南民报》发表讲稿《农民问题》,他说,“‘有土皆豪,无绅不劣’这首对联,何等精当!”又说,“一般土豪劣绅的地位,简直是从农协成立之日起,就宣布了死刑”。考虑到他在叶案中的身份——特别法庭五委员之一——吾人不妨顺着他喊一句口号:“叶德辉的地位,简直是从农协成立之日起,就宣布了死刑”。农协成立于民国十五年12月28日,屈指一算,德辉竟多活了105天,虽同驹隙,亦不幸之幸矣。

2007年1月28日16:05 | 261 条评论
分类: 未分类
标签:

曾国藩想不想作皇帝?这是一个问题。想与不想,除了当事者,他人不能探知,以此,可以说这个问题不属于历史研究的范畴。然而,虽在曾氏及同时之人的诗文书信中找不到线索,但有很多笔记小说都谈到这个问题,相关的民间传说也不少,对这些材料进行考察,穷原竟委,仍算是历史研究。
有些传说毫无根据,所谓“小说家言”,一听就是假的。譬如,彭玉麟写个小纸条给国藩,云:“江南半壁江山,老师其有意乎?”国藩大惊失色,即将纸条揉成一团,吞了下去(梁溪坐观老人《清代野记》)。有些传说则出诸曾氏后人,值得认真对待。譬如,国藩幼女纪芬《崇德老人自订年谱》云湘乡工匠称颂国藩,歌曰:“两江总督太细哩,要到南京做皇帝”;又如,罗尔纲认为太平天囯的忠王李秀成是“伪降”,即以国藩的曾外孙女俞大缜转述其母曾广珊的一句话为证:“李秀成劝文正公做皇帝,文正公不敢”(《太平天囯史》卷五十七《李秀成本传考证》)。前者“乃湘乡土人鄙俚无知之词,非出曾氏兄弟意也”(黄濬《花随人圣盦摭忆》),不能作为国藩有称帝之念的证据;后者是曾氏家人代代相传的“口碑”,明说国藩“不敢”,言外之意,似谓国藩对做不做皇帝这个问题还是想过的,因此,罗尔纲说:“可见曾国藩确有要当皇帝的野心,他是‘不敢’,而不是‘不干’”。但是,再仔细一想,由这句话得出国藩确有“野心”的结论,似嫌轻率。平情而论,只能说,迄今并无国藩本人想做皇帝的证据,只有他人劝进的事迹。
或云王闿运亦尝劝进,流传甚广的故事大致如此:闿运进谒国藩,劝他自立,国藩以手指蘸茶水在茶几上写了很多个“荒唐”,随后,国藩因事走开,闿运看见这些字,乃怅然告辞。这也是“小说家言”,但是,较诸前述彭玉麟劝进的故事,有本质的区别,因为,此非向壁虚造之事,而是对可信史料的改编。杨钧是杨度的弟弟,也是闿运的学生,撰有《草堂之灵》,其中有这么一则故事:“湘绮(闿运自号)云,尝与曾文正论事,其时曾坐案前,耳听王言,手执笔写。曾因事出室,湘绮起视所写为何,则满案皆‘谬’字。曾复入,湘绮论事如故,然已知曾不能用,无复入世心矣”。既为闿运亲述,此事当可信;闿运交游甚广,有可能对杨钧以外的人也讲过这个故事。于是,曾、王论事不谐,广为人知,而传闻渐失实,将闿运未曾明言的所论何事,改编成讨论称帝之事。
然而,闿运虽未劝国藩称帝,却尝劝他作另一桩大事。咸丰十一年七月,清文宗病卒,幼子嗣位,以肃顺为首的顾命大臣与恭亲王、慈禧太后形成三足鼎立之势,明争暗斗。闿运以肃顺为知己,乃致书国藩,劝他率军入京,“申明祖制”,与恭亲王及肃顺联手,“亲贤并用,以辅幼主”,从而阻止慈禧的“垂帘听政”。对于这个大胆提议,一贯谨慎的国藩不以为然,故“得书不报”。此后,恭王、慈禧联手干掉肃顺,闿运骤失奥援,且有被列入“肃党”的危险,于是,“太息痛恨于其言之不用”。(王代功《湘绮府君年谱》卷一)。不过,国藩于肃顺之败并非无动于衷,且尝在私人谈话时对僧格林沁将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天津的败绩诿过于肃顺表示不满,慨叹“天下无真是非”(吴汝纶同治八年三月廿四日记)。
由此可知,国藩“不敢”做皇帝,也无意干预清廷的权力之争,他是一个本分人。但旁人、后人不这么想,总想让他干点破格的事,即便羌无实指,也不妨碍他们津津有味的“意淫”。

2007年1月26日19:15 | 420 条评论
分类: 未分类
标签:

上周日搬家。今天差不多收拾完毕。有些书配不齐,有些书没了影踪。一算,好象丢了两箱。搬家工要看书么?还是嫌书太重,半路上给我扔了?
郁闷。十分郁闷。

2007年1月20日00:55 | 726 条评论
分类: 未分类
标签:

坊间有称曾国藩撰《冰鉴》者,是一本伪书。早在民国初年便被人识破,谓“道光间,吴荷屋(荣光)已为锓版”,根本不是什么曾氏“遗著”(黄濬《花随人圣盦摭忆》)。然而,数十年来此书风行海内,雅俗皆有信其为真者,令人慨叹。
《冰鉴》是相书,讲相貌决定命运,神乎其技。世人好奇,一不留神就入其彀中。国人信,洋人也信,大哲学家叔本华就认为“人的外表是表现内心的图画,相貌表达并揭示了人的整个性格特征”,他甚至写了一篇《论观相术》,畅论相学(载《叔本华论说文集》)。东与西,贤不肖,智若愚,都对相术感兴趣,《冰鉴》之类的书乃能长久流行。国藩负知人之鉴,幕府英才如云,自是事实,造伪者因此傅会其名,强拉他作“代言人”,正是抓准了“消费心理学”,所谓“不切事而犹近理”,“众志所趋,虽圣人有所弗能禁”也(《四库提要》卷一百八《术数类》)。
但是,《冰鉴》虽伪,国藩有相术且运用相术,却是真事。然而,不仅今人,就是国藩弟子,对他的相术也不甚了了;如薛福成,既曰“世俗颇传曾文正精相术”,再曰“余谓文正于相术不必精”,模棱其说,终无定论(《庸盦笔记》卷二)。薛氏尚不下断语,鄙人却敢判定,根据何在?请以国藩亲笔之“相学札记”为证。
台湾影印《湘乡曾氏文献》,内有《同官册》,记录国藩接见属员以相法定优劣的事。优者,他在其人姓名边上画○,劣者则画△,并附评语。选几条看看。“唇薄而定,鼻正而长”,“面如条瓜”,“身材挺拔”,这是画○的相,他以“心术正”、“可造就”、“可用”许之。“横纹入口”,“视下闪烁”,“鼻削下锐”,这是画△的相,他以“心术或坏”、“庸俗”甚至“坏种”黜之。当然,国藩绝非仅凭相法定去留,他还会因社会关系(如京官亲属)、出身境遇(如忠烈之后)乃至独特表现(如言及寡母则“欲涕”),对面相不佳者网开一面。平时,他也留意对各类人物的风评,舆论佳者称“闻可”,反之为“闻否”,一一记录在案,待到面晤再作综合判断(《见闻日记》)。此与相术无关,不赘;吾人感兴趣的是他用什么标准判定相之优劣。《文献》第四册有四页纸,即是他的“相学札记”,文长不能备录,略记大概。“札记”以面、口、头、身、目、鼻、手、足分类鉴别,各举一句为例,如,面“色黄黑而润泽者吉,哑白而枯涩者凶”;“口唇太薄而颤动者靠不住”;“头如山者贵重”(谓脑袋不乱动);“腰长过人者贵重”;“视上者傲,视下者诐,侧头旁视者则奸”;“隆准而圆美如珠者贵,准削而歪者人心不正”;“指甲坚者心计定”;“行路稳重者贵”。鄙人对相术一无所知,故不能对“札记”作任何评论。惟临时抱佛脚,将《玉管照神局》、《太清神鉴》等著名相书略看一过,发现“札记”所云与之大致相合,以此,或知国藩之相学渊源焉。
国藩朋友间亦好谈相术,殆成风气。胡林翼相李鸿章,谓“如许骨法,必大阔”(咸丰十年五月致国藩书);相冯卓怀(曾氏幕友),谓“唇不掩齿,非期颐之难致,即谗谤之易集”(咸丰九年七月廿八日);此后,李氏富贵,冯氏落魄,果如其言。吴汝纶、赵烈文、薛福成日记中,有关记载也不少。最有趣的,则是王闿运对国藩面相的评价:“其相法当刑死,而竟封侯,亦以此心耿耿可对君父也”(光绪四年二月廿七日记);不知国藩当日对镜,以相法“认识你自己”,是否也有同样的感受?

2007年1月16日01:38 | 326 条评论
分类: 未分类
标签:

  余英时论曾国藩之治学,谓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叫做“猛火煮”。其时,国藩虽为翰林,却常因学殖浅陋,为人所笑,乃下定决心,“屏除一切,从事于克己之学”(道光廿二年家书),要求自己每日须写字若干、抄书若干、读书若干,“虽极忙,亦须了本日功课”(道光廿四年家书)。成效甚著,仅道光廿四年下半年,他便读完《后汉书》、《王荆公文集》、《归震川文集》与《诗经大全》,皆施圈批,一丝不苟。第二个阶段,则是嗣后二十余年的“慢火温”,大致可总结为:生书快读以求广博,旧书熟读以求约取;读书范围,以义理、词章、经济、考据四科为限。余英时之喻,出于《朱子语类》,是说做学问就像熬一锅汤,“须爇猛火先煮,方用慢火煮”;然则曾国藩最末熬成一锅什么样的汤呢?看他自己如何说:“吾生平读书百无一成,而于古人为学之津途,实已窥见其大”(咸丰九年家书)。对此,余英时做了一个有趣的解释,称国藩没有走“专家”的道路,而是完成了自己的“士大夫之学”,庶几等同于西方的“通识”教育。因为,渊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代人文主义的“通识”教育,与中国传统“士大夫之学”一样,皆以塑造完美人格为最高理想,而不仅追求精于一艺的专业成就(《曾国藩与“士大夫之学”》,载广西师大版《余英时文集》第九卷)。
  只是,要修成塑造完美人格的“士大夫之学”,除了读书,必还有一份具体的行为指南,余英时的文章于此未作评述,不免遗憾。欲考察某人的日常行为,自以研究其人《日记》为最便,然而,岳麓版《曾国藩全集》所收《日记》恰恰缺少这部分内容。自道光廿六年至咸丰七年的日记,《全集》俱付阙如,其中,绝大部分因曾国藩座船遭太平军火攻而被焚毁,永不可见;而咸丰元、二年间的日记,尚存人间,惜编者不察,遂致遗珠。1965年,台湾学生书局出版十巨册《湘乡曾氏文献》,第六册为《绵绵穆穆之室日记》,正是这份日记记载了曾氏修习“士大夫之学”的全部课程。
  日记格式比较特别,合二页为一日,每页四栏,各有标题(即日课),依次为读书、静坐、属文、作字、办公、课子、对客与回信。有事则记,无则从缺,这是日记的“体例”,略作统计,几乎无日不记者有读书、办公、课子、对客四事。其时国藩兼任礼、刑二部侍郎(略当今日之副部长),政务繁忙,办公对客无暇晷,可想而知。二年间所读书有两个特点,一是多读经济之书,如治河、漕运、礼制、钱法之类,且极有针对性,如听闻广西发生暴乱,即开始读戚继光的《纪效新书》,琢磨治军用兵之法;一是根据儿子的教学进度,顺便给自己补课,如教儿子读《尚书》,对拿不准的地方他一定预先温习,决不“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然公退犹不废读书,不忘教子,似稍异于常人。至于静坐,并非如理学家所说,能穷万物之理,不过抽空打个盹而已——“未初(午后一点钟),在坐曲肱枕睡”。属文、作字,则多属应酬,以赠序、对联为多。如此,就是曾氏“士大夫之学”的主修课。
  不过,看这每一天每一门课,实在卑卑无奇,于是,有人要问了:靠这个真能修成“士大夫之学”?答曰:好像不行。再问:若生命不息,上课不止,历数十年如一日,是不是能修成此学,也做一回文正公?答曰:好像也不行。为什么?因为,在这份日记里,曾国藩已作解答,那就是:“莫问收获,但问耕耘”。

2006年12月26日11:42 | 423 条评论
分类: 未分类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