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年来看过的最好的电影。
我的意见是将来要有三分之一的非军政人物要进入正传,甚至三分之一多一点都可以。同时,还要适当提高他们这些人物的字数级别。我觉得你们把这些人物的级别定得太低。目前定的特级人物有8个:努尔哈赤、皇太极、康熙、雍正、乾隆、慈禧、曾国藩、李鸿章,全是帝王将相。我想清朝最重要的人物就是特级人物。你们能不能拉一个名单,看看清朝最重要的人物到底是谁,历史贡献最大的人究竟是哪些人,我想这里面曹雪芹也应该有吧。当然曹雪芹写不了多少,因为没有资料,总不能去编造。但是这没有关系,他的事情少,他可以是特级人物,也入正传,当然字数写不了很多。这样,正传人物恐怕要有几十个人,到底三十个还是五十个,你们先拉一个名单出来,再考虑,然后定甲级、乙级。有的人可以与努尔哈赤并列为甲级,如郑成功、林则徐、孙中山,还有黄宗羲、顾炎武,再比如曹雪芹,他的影响大不一定比努尔哈赤小,我看知道曹雪芹的人可能更多些,他的贡献也大。当然我不是贬低努尔哈赤,两个人的级别至少是差不多吧。目前,对一般文化人物的级别定得都比较低,所以定级别还要斟酌。
——在清史传记人物名单讨论会上的讲话,戴逸
本月《读书》载李零《中国历史上的恐怖主义——刺客和劫持》(待续),略举太史公刺客列传中五大天王——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及《吴越春秋》所载要离的事迹,接着写道:
中国的刺客史……汉代以后,可歌可泣的事似乎不多,直到清末民初,才有新一轮的刺杀高潮……留学生和革命党纷纷投身洪流(如徐锡麟、秋瑾和汪精卫),现在的说法,是叫“和国际接轨”。
伯牛按。前几天刚写完一“套”专栏(分七次刊登),记张文祥刺杀两江总督事。文祥在同治九年一击成功,实可算“新一轮刺杀高潮”的滥觞;现在的说法,是叫“历史的先声”。呵呵。敝文曰:
自太史公首创《刺客列传》之体,大力表扬曹沫等五位刺客,其后,吾国史书中便再无显著的刺客事迹。秦以前之春秋、战国时代,群雄割据,无一定之尊,故匹夫行险以刺敌君,或有望于改变局势;秦汉以后,中央集权制度不断完善,帝王承继俱遵血统,即使能刺杀皇帝,不过令其子孙兄弟提早继位而已,并不足以改换天下。以此,刺客逐渐消亡。张文祥实为元、明以来六百年间出现的第一位刺客,其动机究竟如何,实在令人困惑。
依我的考究,文祥刺马,并无政治上的动机,纯为私人恩怨。李零先生或因此而故意过滤文祥的姓名,亦未可知。不过,李文末云:
刺杀是暴力的基础形式,刑律属于人身伤害罪,而且是故意伤害罪。
这句话并不严谨。譬如文祥,便“比照谋反叛逆,凌迟处死,并摘心致祭”;他的儿子也因此“缘坐”而被阉割,并发配新疆。这可比一般谋杀罪的绞、斩要难受得多。即在今日,若刺杀领导人,应该也要适用“颠覆政权”之类的条文,而非故意杀人吧?
p5 孔子以兴观群怨,事父事君为教而多识,列于馀绪则知诗者所以写身世也。
应为:孔子以兴观群怨、事父事君为教,而多识列于馀绪,则知诗者所以写身世也。
p5 或歌或泣随所遭。曲尽其态,
应为:或歌或泣,随所遭曲尽其态,
p6 笑谓中有为霖任敢辞句,恐以谶落县令已。而复试于保和殿,
应为:笑谓中有为霖任敢辞句,恐以谶落县令。已而复试于保和殿,
p6 曾涤生节相时官少,宗伯充其科阅卷臣,
应为:曾涤生节相时官少宗伯,充其科阅卷臣,(p8亦有一处将少宗伯断开)
p13 惜日名城今瓦砾
应为:昔日名城今瓦砾(昔误作惜,极易看出。书中另有数处,文义不明,疑为误字,然未见原书,不敢定论)
p16 待其将朽,火之拾残骨于昙而藏之,
应为:待其将朽火之,拾残骨于昙而藏之,
p17 而定大户之之加耗
应为:而定大户之加耗(特未知原书之衍,抑录钞之讹?)
p17 由闵邮至,且示以闵中开正谊书院
应为:由闽邮至,且示以闽中开正谊书院
p27 仍以已见断其是非
应为:仍以己见断其是非
p35 言已皆欷歔怫郁。中若有不自释者,
应为:言已,皆欷歔怫郁,中若有不自释者。
p46 太守曰:毋新太守贤于我者也,
应为: 太守曰:毋。新太守,贤于我者也,
p47 前明建置司道,各官又临之以抚督,
应为:前明建置司、道各官,又临之以抚、督,
p52 三世赠如公。官夫人再娶,皆长沙朱氏,
应为:三世赠如公官。夫人、再娶,皆长沙朱氏,
p52 次绶若、湖北候补同知、并先公卒,
应为:次绶若,湖北候补同知;并先公卒,
p54 舆情爱载之褒
应为:舆情爱戴之褒
善价购得好书一套。有兴趣的猜猜这个善价善到什么程度,如何?
提示,91年出版 16开 23册 精装,印数100套,定价2500元。
翻旧笔记,钞《瞑庵杂识》一条,为杨性农挽蜕园主人联,云:
良会渺难追,记频年柔橹摇来,每当黄菊开时,叨陪末座;
名园犹在望,怅一夕凉飚飒起,莫向碧篁深处,重问主人。
案。性农,常德杨彝珍字。蜕园是长沙名胜;刘蜕,五代进士。刘以前,湖广未有中进士者,时人谓之为破天荒进士。蜕园即其住宅。清末,蜕园归周达武,即蜕园主人。周,宁乡烧炭工出身,入湘军,成名将。陈寅恪呱呱坠地,亦在蜕园,其致杨树达书云:
援老所言,殆以丰沛耆老、南阳近亲目公,其意甚厚。弟生于长沙通泰街周达武故宅,其地风水亦不恶。
援老,新会陈援庵垣;寅老此书盖讥陈垣之谄媚也。丰沛耆老、南阳近亲,谓杨树达与毛润之同为湘人。通泰街周达武故宅,即蜕园故址。云风水不恶,则寅老犹及见名园花木之盛。
光绪三十一年,周达武次子家纯,将蜕园捐出,作周氏女塾。并秉呈家谱于政府,复本姓,并改今名,即朱剑凡。周氏,明代吉王后人也,明亡,改周姓。周,吉藏冂内,而未全闭,犹冀有出头之日也。至是果然。周氏女塾,为周南女子中学前身,今则男女同校,称周南中学。其实,周南不宜作男女同校之名;二字典出《诗经》,起首即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所谓“后妃之德也”。当日女校学生,多以嫁豪门军府为归宿,不然,则挟新女性之锐气,悍然作第三者,其最著者徐夫人廖氏也。故有传言欲改回女校云云。
名园改学校,风景大恶。亭台楼榭以渐倾圮,固不可见,即黄菊碧篁,亦渺然难问矣。
干完活,搜得一篇朱苏力对杨念群儒学地域化的近代形态的书评。第一句话,朱氏便开起了玩笑:
本文其实是一只披羊皮的狼或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羊。
杨,谐羊;不仅如此,还念念不忘群居、害怕落单。朱氏作为法学界人士,受邀参加近代史作品(杨著)研讨会,恰好是一条冲进羊群(披羊皮的)狼。明明是狼,却又说自己不过是“披着狼皮的羊”,则是客气话,以为接下来的尖锐批评作点缓冲。都说朱氏文章写得好,洵非虚誉。
具体如何批评,可以看链接。杨氏此书,我在书店翻过,看了几页,便没兴趣了。虽然,按照我的兴趣,这样的书应该买下来。并非我特别不具耐心,实在是他标点的《杨度日记》,很早以前便让我倒了胃口,根本不敢相信他具备研究历史的能力。作为杨度的曾孙,先不说他是否承继(了解?)了家学,只看他满篇的错字、破句,便令读者愤愤不平,脱口说出不肖二字(其书已埋在书柜深处,那天找出来抄录几段给大家看看)
回头再说一句朱评。朱氏自承不懂历史,可你看他末尾这段话:
我倒是想强调费正清模式的一个优点,是他的这一模式,至少其中译(冲击/回应),给人的印象是,回应并非清醒的、有意识的,而是一种机体的回应。这种有机体回应模式有助于消除近代以来中国在对西方关系上一个更为基本的研究模式,那种纯理智主义的回应模式。机体的回应是在一定意义上是非目的性的,是一种自然的、无意识的回应,是适者生存式的回应,是求生本能的回应;而理智主义的回应模式的错误则在于把中国的回应都智识化、理智化、人格化,仿佛是一个人在同另一个人的博弈。这大约是梁启超的三阶段论的最大弱点。而解毒剂也许就是知识的考古和谱系学的方法,考察知识的血统和出现。而杨念群的著作如果还没有直接讨论这一点,其所运用的材料和所隐含的观点似乎已展现了这一点。
表现出来的见识,得让多少“历史工作者”自惭形秽?念群之羊尤应羞愧至死。
《马卡报》:小罗纳尔多用一个极其壮观的进球,帮助蓝红军团完成了逆转比分的重任,他在禁区前沿接到埃托奥的传球后,来了一个闪电般的横向带球动作晃开内斯塔,然后用左脚发出惊天一击,此前发挥出色的迪达毫无办法,只能看着皮球进网。安布罗西尼加鲁伊科斯塔加1000万换小罗?拉波尔塔只会把无事生非的《罗马体育报》撕个粉碎,要知道,阿布拉莫维奇1亿欧元都没能圆梦。也许像巴萨媒体所言,拉波尔塔接下去应该把小罗的毁约金提高到3亿,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断绝欧洲其它豪门垂涎欲滴的求购,以让巴萨球迷独享小罗纳尔多给俱乐部带来的快乐。
October 12, 2004–January 23, 2005
Special Exhibition Galleries, The Tisch Galleries, 2nd floor
The Metropolitan Museum
我做了个图片页面,没机会去纽约参观的,可以饱饱眼福。
在网上看到余英时对此的意见,末云:
花掉6亿的人民币,用10年的时间写3千万字,我可以断言,就是废纸,不会有人真正去看的。
与斯坦福大学教授David Nivison 所谓:“将把(夏商周断代)工程报告撕成碎片”;同一愤慨。现在,断代工程报告已经撕得差不多了,我们对“废纸”满怀憧憬。
刚看了一篇文章,叫做淝水之战:初唐史家们的虚构?——对迈克尔·罗杰斯用后现代方法解构中国官修正史个案的解构,说美国史学家迈克尔·罗杰斯在《苻坚载记:正史的一个案例》中,运用后现代的分析方法,对《晋书》中的《苻坚载记》进行了系统的解构。指出其叙述的并非前秦的真实历史,而是运用了神话、想像与虚构的手法,折射了唐太宗时期的历史与隋炀帝时期的历史;进而否定淝水之战为真实的历史,把它看成是初唐史家们用事实与想像混合而编成的一个虚构的故事。作者对此进行辩驳。
据此文介绍,罗杰斯的视角、方法很有意思,真想找到完整的文章来看。作者的辩正——他自称“解构”,却似着了人家的道——则不够详尽,例如列举唐代以前诸家晋史时,理应考察比较其中对淝水之战的记载;说到地名、职官、谶纬的巧合,也应该条分缕析,穷原竟委,做一些“司空见惯”说明,以批评这个美国人的“大惊小怪”。作为批驳,此文有敷衍之嫌,似未克折服罗氏。
期待看到中古学专家更有力的辩难。
ps google了一下,罗氏著作只有这本与人合著的语法书
出版商说这是一个introduction to the Korean language designed for American students。不晓得那里可以看到他的后现代史学论文。
下午看了一条体育新闻——严格说应该是风化新闻——妓女身上舔食毒品 夜女郎披露穆图马拉松性爱,云:
莫妮卡回忆说:“他确实显得很有激情,但是应该说他在床上的第一次表现并不是令我非常满意。”而在穆图吸食小包毒品后,二人再战一轮,这位女士评曰:“非常棒,让我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由此看来,毒品——或说适量毒品——并非如通常所云只会减弱性欲或降低性能力,反而有“导淫”之效。晚饭后恰看一条资料,可以印证这个判断。《本草纲目》:
“阿芙蓉能涩丈夫精气,俗人房中求用之”。
阿芙蓉即鸦片,穆图所服似应为海洛因,二者医学机制应该差不多。另一条新闻云:
英国报纸《每日镜报》今天又抖出猛料,揭露穆图服用的不是可卡因,而是类似伟哥的药物。据穆图说:“我并没有服用可卡因,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吸毒者。而是服用了某种类似伟哥的药物,目的是为了让我在做爱时表现更好。我知道这听起来非常可笑,但是这确实是事实,不信可以去问安德列桑。”
按,安德列桑名劳拉(附图),AV明星,曾诱穆图拍A片一部。
穆图这个“俗人”说,所服非兴奋剂,实系在“房中”服食春药以求“涩精”。反兴奋剂协会应该未对春药下过禁令;倘穆图所言属实,他这次还真是冤枉呢。
按。这篇专栏,为求考证精确,可花了不少时间。不过,顺便学习了一点中医,大开眼界。哈哈。
自三十馀岁起,曾国藩“遍身癣毒”发作,痛痒难耐;此疾于少年时代即现端倪,这次全面爆发。此后,癣疾不时发作,尤以事务繁忙时发作得最为厉害。小资作家张潮说:“痛可忍而痒不可忍”;曾国藩对这句话的体会必较常人深刻得多。据通行说法,曾氏此疾当定案为牛皮藓;其实不然。
同治三年秋,刚刚收复南京,曾国藩即奉命北上剿捻。同时,他还要主持裁撤湘军的工作,时刻担心退伍兵勇因欠饷而发动叛乱。更恼火的是,对于幼天王的下落,左宗棠与他各执一词,在私函公牍中连连发难,搞得他意绪大恶。身心俱疲之际,癣疾应时大作,他给曾国荃写信通报病状:“湿毒更炽,遍身发烧”,而接下来的一句话,则令读者瞠目结舌:“余于(道光)二十六年秋亦遍身发烧,医者皆言是杨梅疮毒气发作;余不敢服攻伐猛剂,吴竹如劝每日服槐花一碗,亦无寸效”。如此说来,曾国藩竟得了梅毒?
钱锺书借方鸿渐之口,说鸦片和梅毒“都是明朝所收的西洋文明”。其实,元代和尚继洪《岭南卫生方》中已有“治梅毒疮方”,并谓梅毒原名“木棉疔”或“天皰疮”;钱先生于此不免小眚。回头再说曾氏的“杨梅疮”。“医者皆言”云云,似未确诊为梅毒。他且不敢服用专治梅毒的“攻伐猛剂”,如牡蛎散、五宝丹之类——明末名医陈司成治疗梅毒,将“矾石(即砷)、云母石、硝石”等烧制而成“生生乳”,即为避免“轻粉(砷)内服”而产生“水银中毒”(《霉疮秘录》);曾氏所见与之略同——似更证明他的癣症并非梅毒。不过,“日服槐花一碗”,又透露出一点消息。据医学名著《景岳全书》之《新方八证》介绍,槐花炒制成炭,可用来治杨梅疮;然则,国藩虽拒“猛剂”,而所服槐花,仍是用于治疗梅毒。如此说来,曾国藩真得了梅毒!
李时珍斩钉截铁的说:梅毒“皆淫邪之人病之”。曾文正公是人间楷模,竟厕身 “淫邪”之列,这可怎么办?思来想去,我为曾公找了一条“厕遁”的解法:“先患疮之人,在于客厕之后,其毒气尚浮于厕之中,人不知,偶犯其毒气,熏入孔中,渐至脏腑”(窦梦麟《疮疡经验全书》)。其实,还有一种解法,更能令曾公脱离“淫邪”之嫌,不过我不敢用,因为,那种解法将梅毒归咎为“父母胎中之毒”(前引窦书),我怕曾公怒其辱及父母而自九泉之下来找我的麻烦。
政论文也。印象中,几乎没写过这类文章。此文可证,鄙人亦尝忧国忧民,呵呵。
論 禁 私
孟森《清史講義》論道光鹽政曰:
“考唐以前榷鹽之法偶行輒罷,不為經制。劉晏以善理鹽筴著名,置十三巡院以捕私,私之名始見於史。繼晏者更累加鹽賦,而私之利益厚。積私販為梟盜。而為他劫掠之盜,民必仇之,助官蹤跡除患;為梟道則與國爭利,無累於民,民反得廉價購鹽之益,故不加嫉視,或反陰庇之。至秕政更多,善良失業,倚盜為生者益多,則大亂成矣。黃巢之亡唐,張士誠、方國珍之亡元,皆最著之鹽梟。明之倭寇,清之海盜,倚海為巢,即依鹽以活。官鹽價平,制私鹽無利而梟自散,無所用其捕也。以捕勝私,則為盜練抵抗之力,使由小盜為大盜而已矣。”
案“與國爭利,無累於民”,足盡今日所謂“走私”情事。走私者惟逃海關稅,其貨物倍廉於完稅而售者;民無累焉,翻獲實惠,故人人樂購走私之物。政府嚴禁而終不能止者,販者與買者俱得益也。然則何必禁私?儻曰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弊者,即當順應民意引為成法而施行之,何以於走私則必欲違天下之意而禁之?論者咸曰:“逃關稅,害國利也。”關稅固為國利之一種,然關稅之額,倍蓰貨值,其為利不亦泰甚乎!此亦所以不克入世,暫置不論。論者猶有辭焉:“今日關稅固重,然非此不足保全民族工業。俟國內企業提升效率,能以同等成本生產外國之同質產品,庶幾減稅,庶幾毋庸禁私。”余曰:“怪哉斯言!且無論當代科技日新又新,吾國落後以久,欲求同成本同質量,五十年內尚不保可行;夫惟小民生計艱難,有何責任有何義務擔此重負?此不啻苛稅也。”論者尤未已,曰:“當以愛國之心為心,無計較個人得失,與政府共度時艱,共赴美好未來。”余曰:“此誆語也。小民固不需如此方謂愛國也。愛國者,當以柄國者愛其民為先導,民然後愛之;虐民而求民愛之,未之有也。高關稅,實加賦於民也;加賦,即虐民也。走私者,逃關稅,實則減賦於民;減賦,則惠民也。今虐民者責惠民者為非法,而禁止之,是終不欲愛民而惠民也。轉以愛國之名諭之,是又愚民也。虐而愚之,民樂而從之,未之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