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7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八十年前,军阀们在中国打了一场混战:冯玉祥通电“下野”,国民军退守西北;张作霖与吴佩孚合作,占领了华北;孙传芳则控制东南,以三国时代的孙吴自居;同时,自广州出发的国民革命军开始了北伐。在此期间,兴也百姓苦、亡也百姓苦,自然是意中事,惟天佑吾民,此前此后都发生过的屠城之类惨事并未出现。不过,革命军在行军途中整肃土豪劣绅反革命,杀了一些人,奉系军阀在北京镇压“赤化分子”,也杀了一些人。奉系的老大是张作霖,他对“赤化分子”深恶痛绝,杀之后快,不是因为他信奉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由此敌视共产主义,而是出于地缘政治的考量。他的老巢在东北;从清末开始,东北就是日、俄两国逐鹿的场所。张作霖在日、俄两大势力的夹缝间成长茁壮,渐渐与日本人走得更近,因此,他讨厌俄国,连带着也讨厌新近成立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简称苏联),更讨厌苏联立国的根本大法——共产主义,而最讨厌的,就是受苏联影响乃至支持的信奉共产主义的中国人,这些人,就是他所谓的“赤化分子”。既如此讨厌,那么,他向关内进军要打“反共讨赤”的旗号,入京后大肆捕杀嫌疑“赤化”人士,一点也不奇怪。被张作霖杀害的“赤化分子”,最著名者是李大钊,其次,则是邵飘萍。
邵振青(1886—1926),字飘萍,浙江东阳人。他是近代新闻业的前辈宗师,独立举办《京报》,所撰《新闻学总论》及《实际应用新闻学》被当时从业人员奉作圭臬。他也是青年毛泽东的人生导师之一,毛氏尝谓:“邵飘萍对我帮助很大。他是新闻学会的讲师,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一个具有热烈理想和优良品质的人”。当然,毛泽东生前竟不知道,飘萍不仅是“自由主义者”,他还是中国共产党的“秘密党员”(或称“特别党员”)——此事由罗章龙于1978年公布,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86年“认定”。于是,飘萍身为共产党员,被视为追求言论自由的先驱,终因“赤化”罪名被军阀杀害,可谓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但是,与他同时代的人,对他颇有微词。
有说飘萍娶妾嫖娼的。对此,他默不置辩,他的后人为他立传,也宁信其有。这种事情,究为时代风气所化,不足吹求。譬如,陈独秀是共产党员,郁达夫是抗日烈士,章士钊是进步人士,都嫖过娼;甚至如胡适,也在日记里写下不少逛窑子的经历。而且,此事属个人隐私,无关大节,当作八卦听一听说一说也就得了,不必深论。
有对飘萍收入过丰存疑的。这是经济问题,不比风化问题,值得一说。章士钊云,飘萍好抽雪茄,烟叶皆为“美洲上材”,经“名厂特造”,烟卷标有“邵振青制”四个字,珍贵的很。对客之时,飘萍请客人抽上一支,客人以其贵重,“逡巡受之”,吸一口就少一口,十分不舍。飘萍则潇洒得很,“且吸且谈,豪情绝世”。一烟之微,尚奢侈如是,则其他生活用费的高昂,可想而知(如,飘萍自备小轿车,在当时即为豪举)。章士钊半耳闻半推测,认为飘萍积累财富的手段是利用了他的舆论影响力——“颇以言抑扬人,而言皆有值”。
什么叫“言皆有值”呢?用今天的话解释,就是做“有偿新闻”。然而,章士钊举证不够确切,未足定论。幸有一位与飘萍同时且同行的人——龚德柏,提供不少证词,似可合理说明飘萍收入与消费不符的真相。德柏(1891—1980),字次筠,湖南泸溪人。他创办《大同晚报》,曾任《申报》总编,因言贾祸,入狱数次,也是民国时代著名新闻人。他说:“新闻记者的秘密,只有新闻记者知道得极清楚”;以此,他斩截的判断,邵飘萍“是为金钱自由而死”。且看看他提供的证据。
德柏总结了飘萍的“办报宗旨”,所谓“无钱不要,无人不敲”;其“作风”则是“先骂,得了钱后即百八十度转变,而大大恭维”。例如,1924年,中、苏进行复交谈判,其时,外交总长为顾维钧,负责谈判的是王正廷。王氏谈妥,并草签合约,向顾氏报告,孰料顾氏不同意(彼时他对苏联的看法与张作霖相似),打回重写,而又不下达更具操作性的指示,于是,谈判一度陷入僵局。飘萍乃撰文大骂顾维钧,哄动朝野。顾氏脸皮薄,当即赠金五千元,并承诺增加外交部对《京报》的津贴。第二天,飘萍再写一篇社论,则大捧顾维钧,痛骂王正廷。
又如,1925年,北洋政府与法国谈判外债支付问题,决定以金法郎(记账单位,指含金量900‰的65.5mg黄金价值)作为支付货币。其实,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缘故,纸币法郎已经贬值,显见用纸币付债更合算;且以当时法国之势力,亦不如前清时期能对吾国予取予求,拒用金法郎,不致构衅。那么,政府定欲贱值贵偿,其中必有猫腻。飘萍何等机敏?兼善于采访,遂能洞见其隐。只是,他编成内幕新闻、写好批驳型社论,却不付印,而是排出一个清样,连夜送到时任财政总长李思浩宅上,静待复信。李总长无可如何,中宵起床,乖乖与飘萍“谈判”,许以巨款。于是,次日出报,飘萍撤掉外债专题,另排他项新闻。此事非德柏孤证,李思浩回忆录也谓,曾向飘萍提供数千元经费,且不止一次。
退一步说,这种“有偿新闻”,总算因“媒体监督政府”而作,虽为秽节,还可解释为“黑吃黑”。至于“无人不敲”,乃至利用“话语权”逼迫一般民众,今日看来,似极可恨。约在1925年,外交部科员夏某之妾与其子通奸,其子娶妇,其妾竟禁止其子与妻同宿。这桩“人伦惨变”被飘萍访知,他竟搬用对付财长的办法,据此写出一份“章回小说”的纲目,送到夏府,请他“斟酌”。夏某无奈,拿出五百块,解了此难。
然仍可再退一步说话,细大不捐,生财有道,在那“人吃人的万恶的旧社会”,亦不为过。飘萍虽一人打工,而仰事俯蓄,用钱之处不少,若能长袖善舞,尽管行为不那么高尚,似亦不必深责。所谓道德,只应是自我要求的标准,以此衡人,大可不必。但是,吃人嘴软,拿钱手软,算是这一行的底线,一旦逾越,或有不测之祸。依德柏的观察,飘萍之死因,就在逾越了底线。1925年冬,奉系干将郭松龄突然倒戈,消息传到北京,飘萍因受郭氏之贿,乃在《京报》上贴出两幅写真,一为张作霖,图注“马贼头目”,一为郭松龄,图注“人民救主”。张氏出身土匪,不错;郭氏呼应革命,也不错。但是,飘萍若收了钱,才扬此抑彼,似乎不那么对。
当时,北洋政府对新闻界提供一笔经常性的“津贴”,各报社、通信社依政府划定之等级,按月领取数额不等的资金。《京报》被列入最高一级。这是政府补贴,谈不到贿赂。但是,重要部门,如财政、外交等部,还会以自己的名义,针对特定的媒体,发放“津贴”,数额则比前述“津贴”要大。遇有突发事件,还要额外划拨,有点“掩口费”的意思。前述顾维钧、李思浩被飘萍敲竹杠,所用名义,即系明、暗两种“津贴”。但总的说来,政府给的钱,没法跟各地军阀给的钱比,而军阀给钱之多少,则视乎本身实力大小而定。奉系是实力最强的军阀,张作霖出手之阔绰,不问可知。《京报》的影响力名列前茅,自张作霖处所得金钱不会少,亦不问而知。具体而言,飘萍得了张作霖多少钱呢?今无确证。然有个旁证,稍加推理,吾人不难想象。据邵氏后人转述飘萍之语,当郭松龄反戈,张作霖曾说要给飘萍三十万,请他向着自己说话。三十万之数,或因后人揄扬先辈节操,不免夸大;然即算打个对折,十五万元,亦是一笔巨款。又据顾、李因事付给“掩口费”,每次有数千之额,差不多是月份“津贴”的九、十倍,以此推算,张作霖每月致送千数百元给飘萍,似为实情。
当然,除了张作霖,冯玉祥对飘萍的馈赠也不少,且冯、邵之政见亦接近,因此,碰上奉军与冯氏国民军作对,飘萍乃抨击张氏,也算常情。只是,既收过张作霖的钱,今日翻脸便不认人,若此之速,似缺少一点人情味。以此,当张氏在东北读到这张报纸,不禁要质问飘萍:“我们常帮你的忙,何以这样不客气?”飘萍答曰:“你们所帮忙的是邵飘萍,宣传张作霖是马贼的是《京报》,《京报》与邵飘萍并非一物”。人情无二,听到这样的回答,世间之人盖皆萌生杀意。惟常人无此势力,不过咬牙切齿,顿足锤心,痛骂几句而已。张作霖不然,他是军阀,且是正向北京进军的军阀,一旦攻克北京,他不去搜捕飘萍,杀而后快,那才不正常。果然,奉军进了京城。当然,飘萍也避入租界,他何尝不知道前此错判了形势?但是,张作霖太气愤了,不抓他来杀,简直寝食不安,于是,买通飘萍的三位好友(每位五千元),诳他回家——其中一人,在数年后的梅兰芳绑票案中被杀,邵氏女婿因此感叹报应不爽。1926年4月24日,飘萍受骗回家,当即被抓。次日,北京新闻界十三位同仁向先期抵达北京的张作霖之子张学良求情,学良极不客气,淡淡说了一句:“为邵飘萍说情,太无人格”;并做了一个斩首的手势。26日,飘萍遂以“宣传赤化”之名,被枪决。
斯人已矣。他的受刑,毫无法律上的公正可言。若章士钊、龚德柏及其他怀疑飘萍作了“有偿新闻”的人所言不虚,那么,尽可以审判飘萍的受贿罪、毁谤罪乃至勒索罪,但不经审判,军法从事,这是没有道理的,也是没有先例的。北洋政府(将袁世凯任期计算在内),统治中国十七年,地方上不论(其时军阀割据,中央政府力有不逮),在北京这个“首善之区”,不以法律程序,抓来就杀,应以张作霖父子为滥觞。因此,飘萍之死,终是枉法之死。冤矣,可叹。当然,从更刁钻的角度评价飘萍之死,我们不妨同意龚德柏所说,他是为金钱自由而死;同时,也不妨认同通常的见解,他是为言论自由而死。言论自由就是言论自由,不管这个言论是为金钱还是为正义,有力者都不应该仅以言论致人死地。因为,这才是言论自由的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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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6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岳麓书院

重檐

石狮

宁乡

炭河里。局长说是西周乃至更早的王宫遗址,姑妄听之

这块碑的断代倒是确凿可信。

双峰之间有啥?

就是这个。据说标记建筑花了八千元。

归途
故 乡

风景马虎能看。

此行主要任务是看这个。


飞机之至连炸三湘。日寇真可恶。

谁家没几张诰封?谭正南,随左宗棠入新疆。

不算工整,但内容很气派。

内子说这是萝卜花。姑妄信之。

撤了竹竿是摆拍。留着,则是原生态,现实主义,真实记录。

喝多了啤酒,内急,在路边留了纪念。不好意思。

牛犁,报价一百五十元一亩。很多人买了电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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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4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孟森是清史研究的开山祖师,尤以率先发掘满洲入关之前的史事真相,成果最丰,享誉最甚。然在以史学名世之前,孟森为众所知的却是另外几种身份。
  光绪末年,他随郑孝胥去广西龙州,以幕客的身份协助郑氏组练新军。此后,由郑氏资助,他去了日本,就读于东京法政大学,专修法律。民国初年,他进入政界,成为众议院议员和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其间,他主持制定了“民国以来通行之商法”。同时,虽已陆续发表史学文章,他仍对政治与商业保有浓厚的兴趣。他与状元实业家张謇交谊甚厚,“生平喜谈实业,即系受其影响”;而直到1928年,年届花甲,他还应江苏省长钮永建之聘,襄赞政事,“多所建白”。真能心无旁骛,一力著书,这要等他任教北京大学之后(1931-1938年),当代名史家郑天挺概论孟森这段时期的治学,说:“七年之间,成书数百万言,盖远迈于旧日之所作,有功于学术亦最宏”。如此算来,作为史学家的孟森,全心全力投入史学研究的时间,实在不算多(不过一生光阴的十分之一);岂止不多,简直少得可怜(在京期间还需教课,研究时间又打了折扣)。
  但是,若云某人仅“消费”十分之一的生命,便能在史学上获得如此的煌煌佳绩,谁敢相信?那么,要解释此一现象,或不能单用“量化分析”的机械方法,而应运用“长时段的眼光”加以考察。
  今日尚未有人写出详细的传记,但可想见,孟森的读书生活必定是充实而有效率的。首先,他在少年,便从“里中名师”受学,除了“制艺应举”的书,对“学术、事功、文章、经济”之学也颇为留心。传统读书人该下的工夫,他已具备,此可谓充实。其次,他在国外接受现代教育,成效亦可观。留学期间及此后,他编、译《日本陆军学校章程汇编》、《商法调查案理由书》、《地方自治浅说》等“新学”书籍,学能致用,有裨世道,可谓有效率。此种经历看似与史学没有紧密的关系,实则因此养成的知识之广度与见解之深度,最有助于史学人才之成长。设若没有这种新、旧兼蓄的基础,孟森就不可能从制度、文化层面对历史进行洞彻的解读。譬如,他考正八旗制度,认为初期的“共主”与西史所谓“联邦制”有本质上的相同之处,实为清国崛起时的“国体”,而不仅仅是部落社会的军事或户籍制度,即为明证。仅有传统的“朴学”工夫,或能简择编排清初史料,但要从政治层面解读这些史料,非有另外一种眼光不可。这种眼光,光凭浸淫于传统的经史之学,株守于华夷之辨,是怎么也培养不出来的。
  除了读书,若不能行万里路,亦不足成就孟森。行路,一是地理意义,一是心理意义。略考孟森足履所经,东至日本,北至哈尔滨,南至粤疆,西边大概来不及去,但西边的事情也是他素所究心,看他为屠寄撰《蒙兀儿史记》所作的序,看他的《香妃考实》、《赵豁四传》,便能见出一二。心路历程,则与他的从政生涯有关。孟森史学的主要范畴,是政治史与制度史。二者之真髓,不在条文,而在条文背后隐藏的人心;欲探知隐藏的人心,则不能不有实际的体会。“旧史家”治史,在今人看来,有诸多不满人意的地方,但也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令今世学者羡慕,那就是对政治有一份触及肉体更触及灵魂的真切感受。语云学而优则仕,揭示了秦汉以降传统中国政学合一的本质,在此背景下的传统士人对于政治决不如今人这样易走极端。要不被接受,要不被排斥,这是现代社会知识分子的极端感受;传统士人不然。他们无往不生活在与政治共存亡的暧昧之中。政治的规条是儒家定的,士人是读儒书长大认同儒家价值观的,君臣冲突也大部分发生在儒学框架之内,因此,士人或会反对具体的统治者,但决不会反对抽象的统治格局。譬如,范文程会帮助皇太极、多尔衮谋夺明代之天下,但也是他,极力怂恿清廷恢复汉、唐的制度。俏皮话所谓“跪着造反”,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孟森生活在“鼎革”之际,清末与民初,乍一看,恍若换了人间。但是,从政治运作的基本面进行判断,在北伐成功以前,清代与民国的上层政治并无本质差异。以此,孟森虽在民国时期参与政治,其实,他已领会了民国前的政治;何况他还在清代生活了四十余年。以此,他在政治、制度层面解释国史取得成就,与他的从政有年大有干系。
  当然,兼具才、学、识才是真史家。孟森之才,可以从政;孟森之学,并蓄新旧;孟森之识,究在何处?严格的说,要领略孟森的史识,只有读他的书,三言两语的书评根本作不了介绍,因为,史识往往以“片语解纷”的形式出现,若非先看了论据、证明,若非先置身于“语境”,单独把一两句话提炼出来,那不是什么史识,那是口号和广告语。但鄙人还是要举个例,因为正是这个判断让晚辈在十几年前读到了心史先生的好处,不忍不与读者分享。
  文章题目《丁香花》,是“辨伪”之作,欲辨之伪,乃是当时哄传龚自珍与绘贝勒夫人顾春的“婚外恋”。流言即以1839年自珍至北京接眷南下而自己不进京城为借口,说他正因为害怕贝勒报复而不敢进城。孟森将其他有涉暧昧的举证破除得一干二净,本可宣告辨伪成功,但他偏要加一笔,解释自珍何以不入北京。当然,他并无自珍亲供,亦即没有确证说明自珍何以如此。然他偏要说:“定公(自珍号定庵)清兴所至,原难以常理论”。一般治史者不会用“清兴所至”解释史事,因为这不“科学”,也不“专业”。孟森何尝不知?却偏要说,偏要留下“破绽”,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他自信能“同情地理解”龚自珍。
  习礼读律,最高境界不是读懂文字,而是认识昔人制律设礼的深意。治史之境亦然。不明白古人的心曲,说不清他的事迹;不理解古人的性情,则断不了他的出处。实证、考据当然是治史的唯一手段,但是,绝非目的。史料并不是史学。史学是人学,是心学。
  当然,一味用心揣摩,乃至曲解史事,那不是史学,更不是孟森之史学。“清兴所至”的判断,原非人人下得的。

左为郑孝胥,中为孟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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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2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清代法律规定:凡纵容妻、妾与人通奸,本夫、奸夫、奸妇各杖九十(《大清律•刑律•犯奸》“纵容妻妾犯奸”条)。美国史家卜德(Derke Bodde)解读这条法律,说,贫困是犯罪的原因,“在妻子是丈夫惟一或者说惟一可以出卖的财产的社会中,这类犯罪真是太普遍了”(《中华帝国的法律》,江苏人民,1993年)。所言不差,在《刑案汇览》——清代乃至传统中国篇幅最巨编辑最精的法律案例汇编——中,便收录了几十桩因贫困而纵妻通奸的案例。读过这些案例,不得不长叹一声,“哀生民之多艰”。
不过,这种自愿戴绿帽的行为,似又比今日常见报道的“仙人跳”好一点。前者止于求财,后者因以色情、暴力相辅而行,不免导致人身伤害的局面,甚至引发命案。仅就社会稳定而言,刑事案件的危害性远大于风化案件。或虑及此,《大清律》对此类罪行,量刑不过九十杖,而实际执行起来,只需脱了裤子打三十五棍,便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本夫、奸夫及奸妇的关系,往往融洽得很,不劳刑法来制裁。晚清文豪王闿运的《湘绮楼日记》,便记录了一段纵妻通奸的事迹,可以佐证。
光绪五年春,闿运受总督之聘,担任成都尊经书院院长。因孤身入川,“浣濯须人”,遂请朋友介绍一个佣妇。闰三月八日,罗氏来应聘,经闿运面试满意,“令留供缝纫”。初时,外间有些闲话,说院长与佣妇“同居”,有伤风化。然闿运“平生不喜宋学(按谓理学)”,认为请一个妇人帮忙洗衣服做家务,不是什么怪事,“世人多鄙暗之行”,淫者见淫,才“以此为怪”。数日后,与罗氏谈其家世,则不仅坚定了闿运聘人的决心,更令他对妇人生了敬意。罗氏云其夫已死,誓不再嫁,外出打工是为了赡养公公——公公虽仅四十几岁,然双目失明,无以为活(按,以此可推知罗氏的年龄在三十岁以下)。闻言,闿运叹曰:“此妪竟贞节孝妇,可异也”;并进一步推测,罗氏正因怀有节孝之心,才能“坦然直入书院群雄之丛”。如此,宾主相安无事。
只是,接着往下看,读者发现情况起了变化。五月十二日凌晨四点,成都发生轻微地震,未尝经历过地震的闿运被“声震床榻”的怪响惊醒,仓促起床,大呼小叫,而回身一看,罗氏“甘寝不惊,反笑余之多怪”。确实,地震不是什么怪事,但是,“贞节孝妇”竟睡在院长身旁,这可是一桩大大的怪事。闿运没在日记里叙述罗氏上床的始末,读者无从设想。不过,年末的几篇日记,可为释疑。
十一月十八日,闿运离开成都,回湖南过年,开船之前,“呼苏妇登舟。初疑其不肯行,观其意乃欣然;知配从之非偶也”。“苏妇”第一次在日记中出现,她是谁?“配从”又是什么意思?且看十二月二日记:“夜寝甚适,罗氏侍也”。罗氏也在船上,难道闿运……?再看十四日记:“遣苏彬上岸,余卧与罗妇谈。苏彬已还船,余未知也”。于是,真相大白:罗氏是苏彬的老婆,故称“苏妇”;罗氏初来,编出一段夫死翁瞽的故事,那是博同情;后来,罗氏洗衣洗到床上,则应是夫妇二人早就订下的方案;再后来,苏彬也来为闿运打工,照顾他返乡的旅程,顺便带老婆回四川,也顺便多赚一份人工。而在长江的船上,“大臀肥身年青女人,就用一个妇人的好处,服侍男子过夜”,而她的丈夫,则“原谅媳妇的行为,尽她在前舱陪客,自己也仍然很和平的睡觉了”(沈从文《丈夫》,1930年)。
按如律,闿运作为“奸夫”,应受三十五棍的处罚。如实,则在他之前,在他之后,“纵容妻妾犯奸”的事情,史不绝书,法不能禁。生活的压力与生命的尊严,哪一个更重要?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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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9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做个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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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看了The Lives Of Others。真奇怪,为什么都说这是反映了前共产德国如何摧残人性践踏人权的电影呢?这明明是一部描述因桃色事件触发链条反应的生活片嘛。文化部长要搞作家老婆,妇人害怕前途受影响,委身。第三者出于义愤,拔刀相助,一语点醒梦中人。部长不忿,疯狂报复,导致已蒙不洁的妇人为求一个清白最终自杀谢罪。懵懂老公反而无疾而终,苦尽甘来。
若这部电影都由中国人演出。我会认为剧本是某个理学家写的。怎么会有那么多轻信之辈耳食之徒看了之后感动得不成人形呢?怪哉。
往大里说,这部电影小化了人的尊严忽视了全面发展的人,是一部劣等三级娱乐片。往小里说,导演把一部本应控诉黑暗民主德国专制的电影拍成了一部可以发生在任何一个运行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公司内部的三级娱乐片。
看来看去,唯一富有艺术表现力的,也就是专车上部长粗暴解开女演员上衣钮扣的一段。只是,要看这个,我们有必要听德语么?看曹查理岂不更乡土?
这部电影美化专制主义,丑化市场经济,强化小资情调,淡化朴素情感。
尽管是四化,但是,政治极不正确。比300都不正确。
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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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7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唐德刚为《“高陶事件”始末》作序,对抗战时期的“低调俱乐部”大致奚落。所谓“低调俱乐部”,盖谓抗战初期,周佛海、陶希圣、梅思平、高宗武诸人常聚谈于南京西琉湾八号周宅,皆以呼吁对日作战的言论为不负责任的“唱高调”,逆时而动,倡议“立即停止战斗行为,实现中日和平”。于是,曾经参与聚会的胡适,为周宅“题名”,曰“低调俱乐部”。数年以后,局势丕变,“俱乐部”会员有继续“低调”以至“失声”做了汉奸者,如周佛海;有不再“低调”转唱“高调”者,如陶希圣;而“白面书生”胡适则稍作“变调”,念诵六字真言,云:“战难和亦不易”。唐德刚称胡适的态度是“消极中的积极,悲观中的乐观”,被“历史证明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历史证明”云云,谈何容易!且胡适在抗战初期的态度,业因新史料的发见,令人改观。唐德刚撰序之时,或未之思,或未及见,因此,亟应替他的判语做个补充说明。
国史上,战与和的选择成为大问题,出现于南宋以后。此前,能战即战,当和则和,皆以敌我实力对比作为定策依据;故以汉、唐之盛,不免缔盟称臣之事,而时人不以为病。“南宋以来,以战为名高”(郭嵩焘语),主战者不论结果如何,皆是英雄;议和者降志辱身、“苦撑待变”,仍逃不脱“汉奸”的恶谥,其尤者,则是数百年来不得翻案之秦桧。近代学者吕思勉慨乎有言,乃云,南宋与金议和,“本是件必不能免的事” ——清代学者赵翼总结:“宋之为国,始终以和议而存,不和议而亡”(《廿二史箚记》卷二十六);即是“必不能免”一语的注脚——“然而主持和议的秦桧却因此而大负恶名”。在吕氏看来,秦桧压根不是什么“汉奸”,而是一个“有识力”、“肯负责任”、“眼力过人”、“手段过人”的“爱国”者。“后世的人却把他唾骂到如此,中国的学术界,真堪浩叹”(《白话本国史》第三篇第一章)。吕思勉是无征不信的学者,也是坚持原则的爱国者——抗战期间,他“决不向日本人低头”。他说秦桧“爱国”,乃自“详考史事,求其真相”得来,决非时尚“翻案”者比。可见,“历史证明”秦桧是“汉奸”,固然不虚;但是,考证历史,发见秦桧“爱国”的苦心,也不荒唐。综而论之,不得不感叹“历史的吊诡”。鄙人前谓“历史证明”谈何容易,即是此意。
1936年2月17日,胡适在北平兄弟会发表英文演说。这份讲稿一直“禁止公开发表”,秘藏于日本YMCA同盟资料室,直至2005年7月,方由日本学者转交中国社科院近史所闻黎明研究员,再经翻译发表,已是2006年10月。胡适在演讲中谈到了秦桧,说,“他与金人和谈成功,给国家带来了一百年的和平”,但是,“七百五十年来,秦桧从来没有得到原谅”。因为,“他与敌人达成了屈辱的和平”。胡适也谈到吕思勉的著作,因欲为秦桧“所受到的谤毁作辩护”而被政府查禁。以史为鉴,胡适对当时局势作了一个语义微妙的判断:“从政治的角度来看,战争总归比和平更容易一些。目前与日本进行和谈,需要远远超过淞沪战役期间十九路军将领所表现出来的卓越的政治智慧和非凡的勇气”。以此为背景,再看看“战难和亦不易”的六字真言,吾人或能明白胡适的心曲。然而,这句话是胡适对当局的建言,他个人对时局的态度又如何呢?演讲最后一段是这么说的:
“人们说:‘屈辱的和平总比破坏性的战争好一些’;这是真的。但我们不是理性的动物。甚至于我这个二十年来的和平主义者也认为,如果发生战争,我将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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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看了个电影,Un long dimanche de fiançailles,汉译漫长的婚约。2004年出品。个人观感,风光拍得很好看,这样说或许买椟还珠。当然,有几句台词很棒,毕竟是从小说改编的。没有好的文学,哪有好的电影。
截屏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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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7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曾文斌《文道希遗诗选注》,岳麓书社,2006年。
先说说为啥买这书。听介绍说注者是江西人,我就想,整理乡邦文献从注释诗集入手,不论是披露史料还是解说史事,肯定有精到的地方。买回来一看,哪晓得是这么回事。
古典的注释不用说他。粗粗一看,猜想大半直接从辞源辞海等书钞过来的,很生硬,丝毫没有注释的体例。单说说今典,与诗有关的本事。
《相逢行酬曾重伯孝廉》有一段:“君家受恩重异姓,当抱笃谊崇孤怀。尚书拥旄江介镇,使者持节河源回。会有奇策厌重望,岂直金紫居崇阶”;注者是这么解的:“尚书借指李鸿章。江介,指沿江一带,介犹界。河源本指黄河发源地,这里指西藏。似指清廷于光绪十四年二月间召回并罢黜原支持藏军抗英的驻藏办事大臣文硕事”。
稍能看明白诗意,就不会这样解。既然用“君家受恩”开了头,接下来的人物肯定是指曾家的人。哪里会说什么李鸿章、文硕呢?“尚书”、“江介”,其实是很明确的指示,这是说曾国荃。他于光绪十年署礼部尚书,旋调两江总督。十六年卒于任。江介就是沿江一带,泛泛的说当然没错;但在这里,江介是江左的意思,代指两江。“使者持节河源回”,则指曾纪泽使俄,进行新疆领土的谈判。河源是黄河源头没错,不过古有两说,于阗和葱岭,都跟西藏没关系。注者谓“河源指西藏”,纯系附会。
又此诗“罗(正钧)王(代功)二胡(子威、子重)并夕秀”一句,括号内为芸阁自注。注者随便将四人生卒籍贯介绍一下就行了,罗、王他找到了资料,却说“二胡不详”。胡元仪、胡元直兄弟虽非大有名人,但通过表字查他的本名再查他的简介,这不难吧?
还有一首《高阳李文正师挽诗》,也搞笑。序云:“文正与汉军徐协揆、常熟翁尚书、钱塘汪侍郎实阅卷”。
注者说:“协揆:指任职中协办、揆度的工作性质,文氏称翁尚书有时称翁协揆”。
协揆可以这样解释,真是长了不少见识。哈哈。
其次则,“翁尚书:翁同龢,字叔平,号松祥”。禅误作祥,或许是打字员的错误。
注者在前言后记里说花了一年时间“反复通读”文诗,“弄清诗中所涉及的光绪朝史实”,才敢“妄作郑笺”。可看了上述错误,不得不说,他根本不该浪费一年时间干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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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7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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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7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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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1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清初有三大疑案:太后下嫁,顺治出家,雍正篡位;经孟森、郑天挺、王锺翰等学者辨证,顺治、雍正二案真相大白,惟太后下嫁之案,一波三折,耐人寻味。
科尔沁博尔吉济特氏,本是清太宗皇太极的庄妃,因其子福临后来做了皇帝,遂升级为皇后,死后谥曰“孝庄”。福临登基,犹是“幼齿”,处治不了国家大事,廷议乃以郑亲王济尔哈朗与睿亲王多尔衮辅政,称为摄政王。多尔衮是皇太极之弟,即是福临之叔,故被称为“皇叔父摄政王”,简称“叔王”。然据郑天挺考证,“叔王”之“叔”,并不是指多尔衮的皇叔身份;“叔王”乃是一种爵秩,比亲王更高级,与辈分、地位及年纪无关(《多尔衮称皇父之臆测》)。蹊跷的是,多尔衮被尊为“叔王”三年后,又被加封为“皇父摄政王”,字少了一个,级别则提升到无以复加。福临本来是有个爸爸的,现在又出来个“皇父”,算怎么回事呢?难道真如郭德纲相声所谓“您的父亲们”?恰在这时,流亡海外的反清复明义士张煌言写了一首诗,中云:“春官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春官指礼部,仪注即礼节制度,盖谓太后改嫁是空前的大事,以往没有定章,礼部赶紧新订了一套婚礼的执行方案。显然,这是听说改称多尔衮为“皇父”后,有感而作。于是,太后下嫁之谣风传于世,历数百年不息,直到今天,犹有信以为真者。
然依孟、郑二氏的意见,“皇父”即如“皇叔父”,不过是加恩尊尚之义,与通常理解的父子之父不一样。古代帝王尊称大臣为“父”,事不一见,如周武王对吕尚、唐德宗对郭子仪俱称“尚父”,齐桓公对管仲、秦始皇对吕不韦俱称“仲父”。以此,福临尊多尔衮为“父”,不算没谱。当然,反对这种解释的人也有,如胡适就写信给孟森,谓“终嫌‘皇父’之称似不能视为与‘尚父’、‘仲父’一例”;王锺翰则用满文字书解释“父”(ama)字之义,谓“生我者之谓父”,此称不宜滥施(《释汗依阿玛》)。然则各执一词,两不相下。但是,即算“皇父”就是皇帝他老子的意思,也不能证明孝庄真就嫁给了多尔衮——最多可以说叔嫂通奸,但不能说举办了婚礼。至此,传谣信谣者碰到一道逻辑难题。解决办法只有两个,一是不讲逻辑,如王锺翰,即曰:“多尔衮既可称为‘皇父’,太后当然可以下嫁多尔衮,都是完全可以相信确有其事的”。这个说法近乎宗教信仰,不足语于考史。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找到太后下嫁的“铁证”——大婚诏书。
可惜,上穷碧落下黄泉,也没能找到这份诏书——如果确实存在的话。看似最接近的一次,在1946年,刘文兴发表《清初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起居注册跋》,说其父在宣统元年任内阁侍读学士,整理宫中文档,发现了太后下嫁诏书,“遂以闻于朝”,缴了公。此后,诏书不知下落。消息传出,波澜再起,前此信以为真的人好似吃了定心丸。然稍作思考,不难发现,这还是在绕圈子,终究没人见过诏书嘛。人证不如物证,其理易明。不料,再过三十年,人证竟“翻供”了。清宫史专家朱家溍是刘文兴的朋友,当面问他,太后下嫁诏到底是怎么回事。刘氏直承:“不过为了题几句,加一点噱头,容易卖出去而已”(《研究清代宫史的一点体会》)。原来,这是一场“炒作”。
由此可作总结:孝庄、多尔衮之间或有暧昧,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决不能说太后下嫁王爷。然世人多好奇,若非有类似奇闻不断涌现,终觉往事不足叙,今事不足闻。于是,历史不妨戏说,新闻必须炒作。常言作者引导读者,不如说民意塑造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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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6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自小就不喜欢吃鱼。弹剑而歌食无鱼,我所不解。然而,人在广州,籍系湖南,一出吃饭,最常碰到的菜偏偏是剁椒鱼头。不仅大大小小的湘菜馆皆以鱼头为招牌菜,川、鄂、赣、贵诸省乃至粤菜馆也有推荐鱼头的。于是,做客,主人点上一头,照顾我的乡愁;为东,点上一头,表示我的客气;那怕同乡会饮,也要点个鱼头,说什么能止馋瘾。惟鱼在盆里,我视而不见,始终不愿动筷子,于是,或主或客都要问一句为什么。答曰:过敏。主客都摇头,叹曰,河鱼过敏,怪。我说,何怪之有呢?
上海朋友劝菜,我说不,他便说,湖南人竟不吃鱼头么?我说,上海人都怕老婆,你怎么包了二奶?北京朋友劝菜,我说不,他便说,湖南人竟不吃鱼头么?我说,北京人都是侃爷,你怎么木讷近仁?湖南朋友劝菜,我说不,他便说,湖南人竟不吃鱼头么?我说,湖南人都是毛粉,你怎么写文章骂他?广东朋友劝菜,我说不,他便说,湖南人竟不吃鱼头么?我说,广东人都做生意,你怎么是个诗人?他们齐声答曰,哪里哪里,你误会了我。我说,这就对了,你也误会了我。谁说湖南人就非湘菜不欢呢?谁说湘菜的代表就是剁椒鱼头呢?
除了剁椒鱼头,还有更多更大的误会。譬如,湖南人都爱吃且能吃辣椒么?能吃辣椒的湖南人都会干革命么,都会搞出版么?惟楚有材于斯为盛是说湖南人杰地灵独步天下么?无湘不成军真是表彰湖南一省之人么?近代湖南之兴起真是天地灵气蕴蓄于衡岳间一旦而泄之么?依我之见,这全是误会。
不仅此也。不限于一时一地的误会更惊人。传统文化最适合国人安身立命么?外国的月亮更圆么?民主国家之间一定不会发生战争么?基督教天然优于其他宗教么?来华外资企业在环保、劳保方面是绝对表帅么?房价高企一定由官商勾结或地方保护主义造成么?依我之见,也全是误会。
用流行理论说话,可谓:误会是常态,理解是变态;误会之存在是交往的前提,交往的目的是减少误会以臻于同情与理解之境。用能近取譬说事,则作为湖南人的我,与作为吾友的你,首先要把剁椒鱼头的误会消除,方便于继续交往。能够消除误会,基于此一命题:剁椒鱼头是一道名菜,不是每个湖南人都爱吃剁椒鱼头。
但是,还有比承认这个命题更有意义的事情。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这是杨朱哲学,未足为法。既然吃一筷鱼头也不会断送性命,我为什么不伸一筷子呢?一伸筷子,满座无向隅之憾,何乐不为呢?
自今而后,逢鱼头我便下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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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8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叶德辉,湘潭人,祖籍江苏吴县。光绪十八年进士,授吏部主事,旋即返湘,此后,终身不仕。他是著名学者,也是对湖南近代政治颇有影响的人物。民国十六年4月11日,他被湖南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国共合作期间由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授权成立——判处死刑,终年六十四岁。近八十年来,德辉之死——尤其是死因及死状,人言人殊,迄无定论。谨撰小文,略叙其事。
金天羽是德辉的“忘年交”,称赞叶氏学宗汉宋,奄有扬雄、贾逵、辕固、杨伦(俱汉儒)及王应麟、刘敞、杨慎、焦竑(俱宋、明学者)之美,推崇备至(《叶奂彬先生六十寿言》);德辉为金氏《天放楼诗集》作序,则谓其诗“格调近高(适)、岑(参),骨气兼李(白)、杜(甫),卑者不失为遗山(元好问)、道园(虞集)”,揄扬以极。此固不免“米汤大全”之讥,然二人惺惺相知,可见一斑。但是,金撰《叶奂彬先生传》,却说当时共产党的“党魁郭某”(疑指郭亮),在稠人广众中令德辉下跪服罪,其实“无意杀之”,而德辉“奋然曰”:“头可断,膝不可得而屈”;遂“慷慨就死”。金氏不在现场,乃道听途说,加以想象,竟写出一幕《红岩》的场景,可笑复可叹也。
实则德辉受刑之经过,业经其子叶尚农披露于《辽东诗坛》杂志第二十四号。据云:4月8日黄昏,德辉被捕,押送长沙县署。4月11日,由县署转送特别法庭,于下午三点“提讯一次”;四时,即押往浏阳门外识字岭枪决,“身受两枪,一中头部,一中心部”(转引自王雨霖《〈辽东诗坛〉所载叶德辉死事》)。此案审理与执行或嫌仓促,但绝无金氏臆想的“慷慨”,则无疑义。
死状如此,死因如何?周作人于1950年撰《叶德辉案》,谓袁世凯称帝时,德辉在民间征发少女,拟送入宫中,旋即帝制取消,无所用其“女官”。孰料德辉先将这些少女“用过了”,方令遣送回家。十年后,某女参加革命,做了“干部”,乃将叶氏“劣迹”报告党部,由组织出面行了公道。朱健撰《叶德辉之死》(1997年),则谓德辉写对联讽刺当时的湖南农民协会为“六畜满堂”、“一班杂种”,触彼之怒,“自己找死”。二说流传甚广,然毫无根据,俱不可信。
吾友任继甫关心乡邦掌故,遍检群书,终于发见了真相。是年4月14日,汉口《民国日报》刊载特别法庭审判书,谓德辉一贯“仇视革新派”,是戊戌政变时“惨杀革命人物”的幕后黑手;洪宪帝制期间,则赞成帝制,“促成袁世称帝”;此后勾结北洋军阀,阻挠“北伐”;同时,又是“省城著名反动派领袖”及“著名土豪劣绅”。依照《湖南省审判土豪劣绅暂行条例》,凡“反抗革命或阻挠革命”及“反抗本党或阻挠本党及本党所领导之民众运动者”,俱“处死刑”(载《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于是,德辉被认定“情节重大,罪无可绾”,立即“绑赴刑场,执行死刑”。
然近日鄙人读《易礼容纪念集》,于叶案又有一个算学上的小发见。是年3月25日,湖南农协委员长易礼容在《湖南民报》发表讲稿《农民问题》,他说,“‘有土皆豪,无绅不劣’这首对联,何等精当!”又说,“一般土豪劣绅的地位,简直是从农协成立之日起,就宣布了死刑”。考虑到他在叶案中的身份——特别法庭五委员之一——吾人不妨顺着他喊一句口号:“叶德辉的地位,简直是从农协成立之日起,就宣布了死刑”。农协成立于民国十五年12月28日,屈指一算,德辉竟多活了105天,虽同驹隙,亦不幸之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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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6日 | 分类: 未分类 | 标签:

曾国藩想不想作皇帝?这是一个问题。想与不想,除了当事者,他人不能探知,以此,可以说这个问题不属于历史研究的范畴。然而,虽在曾氏及同时之人的诗文书信中找不到线索,但有很多笔记小说都谈到这个问题,相关的民间传说也不少,对这些材料进行考察,穷原竟委,仍算是历史研究。
有些传说毫无根据,所谓“小说家言”,一听就是假的。譬如,彭玉麟写个小纸条给国藩,云:“江南半壁江山,老师其有意乎?”国藩大惊失色,即将纸条揉成一团,吞了下去(梁溪坐观老人《清代野记》)。有些传说则出诸曾氏后人,值得认真对待。譬如,国藩幼女纪芬《崇德老人自订年谱》云湘乡工匠称颂国藩,歌曰:“两江总督太细哩,要到南京做皇帝”;又如,罗尔纲认为太平天囯的忠王李秀成是“伪降”,即以国藩的曾外孙女俞大缜转述其母曾广珊的一句话为证:“李秀成劝文正公做皇帝,文正公不敢”(《太平天囯史》卷五十七《李秀成本传考证》)。前者“乃湘乡土人鄙俚无知之词,非出曾氏兄弟意也”(黄濬《花随人圣盦摭忆》),不能作为国藩有称帝之念的证据;后者是曾氏家人代代相传的“口碑”,明说国藩“不敢”,言外之意,似谓国藩对做不做皇帝这个问题还是想过的,因此,罗尔纲说:“可见曾国藩确有要当皇帝的野心,他是‘不敢’,而不是‘不干’”。但是,再仔细一想,由这句话得出国藩确有“野心”的结论,似嫌轻率。平情而论,只能说,迄今并无国藩本人想做皇帝的证据,只有他人劝进的事迹。
或云王闿运亦尝劝进,流传甚广的故事大致如此:闿运进谒国藩,劝他自立,国藩以手指蘸茶水在茶几上写了很多个“荒唐”,随后,国藩因事走开,闿运看见这些字,乃怅然告辞。这也是“小说家言”,但是,较诸前述彭玉麟劝进的故事,有本质的区别,因为,此非向壁虚造之事,而是对可信史料的改编。杨钧是杨度的弟弟,也是闿运的学生,撰有《草堂之灵》,其中有这么一则故事:“湘绮(闿运自号)云,尝与曾文正论事,其时曾坐案前,耳听王言,手执笔写。曾因事出室,湘绮起视所写为何,则满案皆‘谬’字。曾复入,湘绮论事如故,然已知曾不能用,无复入世心矣”。既为闿运亲述,此事当可信;闿运交游甚广,有可能对杨钧以外的人也讲过这个故事。于是,曾、王论事不谐,广为人知,而传闻渐失实,将闿运未曾明言的所论何事,改编成讨论称帝之事。
然而,闿运虽未劝国藩称帝,却尝劝他作另一桩大事。咸丰十一年七月,清文宗病卒,幼子嗣位,以肃顺为首的顾命大臣与恭亲王、慈禧太后形成三足鼎立之势,明争暗斗。闿运以肃顺为知己,乃致书国藩,劝他率军入京,“申明祖制”,与恭亲王及肃顺联手,“亲贤并用,以辅幼主”,从而阻止慈禧的“垂帘听政”。对于这个大胆提议,一贯谨慎的国藩不以为然,故“得书不报”。此后,恭王、慈禧联手干掉肃顺,闿运骤失奥援,且有被列入“肃党”的危险,于是,“太息痛恨于其言之不用”。(王代功《湘绮府君年谱》卷一)。不过,国藩于肃顺之败并非无动于衷,且尝在私人谈话时对僧格林沁将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天津的败绩诿过于肃顺表示不满,慨叹“天下无真是非”(吴汝纶同治八年三月廿四日记)。
由此可知,国藩“不敢”做皇帝,也无意干预清廷的权力之争,他是一个本分人。但旁人、后人不这么想,总想让他干点破格的事,即便羌无实指,也不妨碍他们津津有味的“意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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