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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十一年春,有一位将军,忙里偷闲,去皖山(在今安徽潜山县境内)接受了一次“拓展训练”。他的任务是攀上皖山主峰——天柱峰。此峰海拔1488米,“一石浑成”,挺拔削立。在没有磴道、缆车的时代,他能利用的工具不过是竹竿和绳子。当然,既是“训练”,自有老师辅导他;老师贺良谋,系潜山土著,是登山高手。竹竿和绳子,也是贺老师为他准备的。竹竿长约二十米,巨则巨矣,在黄河以南倒不算稀见。两条绳子比较神奇,“以淡黄细草为之,如汲绠而略纤,长十丈许,滑润不龟手,真灵物也”。然而,仅用一竹二绳,就能登上“平直如砥,光泽如蜡”的绝壁?
天柱峰西北隅有石壁,略分四级,每级不过三十米,逐级而上,遂至顶峰。方法是,先将一条绳子缠在竿头,再将竹竿竖起,卡在石缝中;贺老师在腰间缠住另一条绳,攥住垂下的竿头绳,缘壁而上,及顶,则将竿头绳系在石顶小树上,以便将竹竿牵引上石。待老师料理妥当,将军亦将绳子缠在腰间,援壁而上。如此,重复四次,即能登顶。
只是,谈何容易。真攀爬起来,即使是以前登过恒山、崂山与华山的将军,对此奇险,也是“意颇窘”。贺老师教他别害怕,并授秘诀:“用双手牢握垂绳,伸直两骽(腿)抵石壁上,凝心定气,把这石壁当作平地看,屈身作扫地形,须要手足相应,手进一握,足进一踏,初觉艰涩,十步外即不难矣。要紧在足心贴石,膝盖放平,膝平骽自直,开步自易,若稍一跧屈,则头额烂矣”;这段话要总结,就是一个“绷”字。绷紧了,则人与绳与壁成为一个三角形;今日地球人都知道,三角形是世间最稳固的形状。将军依计而行,兼之贺老师不时“从上提挈之”,果然,先难後易,没花多长时间就登上了第一级。如此,重复四次,即登上了天柱峰。
登顶後,看一回状如烛焰的巨石,将军向老师问起传说中的“天池”。所谓“天池”,也就是高处的池子,天最高,故名天池。吾国高山似皆有天池,天柱峰不能例外。而且,平素安徽官员祈雨,都请贺老师登顶从天池取回“天水”,方有灵验。乍听将军问天池,老师笑了,指着一块石头,说,这就是。将军一看,不过是“石中略凹,仅如砚受墨处”,与想象中的天池大相庭径。再问,“天水”呢?老师哈哈大笑,说,那有什么“天水”!“往昔取水,皆我以竹筒盛水携上,倾水凹处,复掬入筒中耳”。将军闻言,相视而笑。
下山後,将军写了四个大字:“孤立擎霄”,请贺老师刻在山崖,直到今天,游客仍可欣赏他的法书。又写了一篇《天柱刊崖记》,纪念这次壮举。此後,他又参加了镇压西北回民起义的战役,再後,去到新疆,官至布伦托海办事大臣,兼署伊犁将军,赫然二品大员矣。惜未能善终,“晚年生计窘甚”,中风瘫痪,死在那一年,也没人知晓。
当将军还是一个青年,他从故乡来到湖南,拜会守丧在家的曾国藩,适逢主人不在家,其子纪泽接待了他。其时,年未弱冠的纪泽尚不谙外交礼节,看到一个徒步而来身汗身水讲一口普通话的人说要与他父亲商讨军国大事,不禁起疑,乃以对“役夫”的规格接待将军。将军“怒”,未多言语,打到他仆街(“捶子仆地”)。国藩归,立向将军谢罪,“留宿焉”,并畅谈数日。将军终不喜国藩,转回湖北,投奔了胡林翼。登天柱峰,就是他在鄂军时的事迹。
将军姓李,名雲麟,字雨苍,汉军正蓝旗人,世居盘山(在今天津蓟县),所谓“盘山李氏”也。

胡林翼致李雲麟

2007年7月29日14:03 | 319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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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世美整理《偶斋诗草》,上海古籍2005年出版,《前言》云:
中国社科院文学所图书馆藏有一钞本《竹坡诗草》,亦分四集,集名依次为元、亨、利、贞。显然,此本集名乃取义于《周易革卦》卦辞: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据孔颖达《正义》云云(略),不管所钞者是否已有“改制革命”意识,其以“元亨利贞”名集而蕴含的“悔亡”意义是一目了然的。换言之,即对自己的一生所为无怨无悔,至死不改其初衷。
鄙人未读过周易,更不知道宝廷写诗还跟革卦大有关系。赶紧拿来一本周易,准备认真体会元亨利贞的意思。谁知道周易第一卦乾卦,就明白写着:“乾,元亨利贞”。第二卦,也明白写着:“屯,元亨利贞”。接下来,随、临、无妄、革诸卦,都说是元亨利贞。编者是如何判断出这个钞本“乃取义于《周易革卦》卦辞”的呢?依愚见,说它取义于“大哉乾元万物资始”的乾卦,岂不更和谐?不得不怀疑编者牵强附会,有乱来的嫌疑。此外,若不仅革卦有此四字,那接下来极富文学性的“无怨无悔”云云,简直就是胡说八道了。
其实,求那么深干吗呢?甲乙丙丁,天地玄黄,周吴郑王,这些字用来排序,就是一二三四的意思。
全书还未细看,不能因这个常识性的错误就对编者整理古籍的能力产生婶婶的怀疑。但是,不能无疑。

2007年7月27日01:46 | 775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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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开天窗,也不雅观。然无文章可帖,琐事又不便扰人,只好帖三段笔记与各位师友分享。

或云湘乡殿试在三甲之列,遂无缘入馆,因穆彰阿之力,乃为庶吉士。其实不然。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二:新进士殿甲後,朝考最重,盖庶常之得否,只争朝考入选与否耳。其入选有不用庶吉士者,或其省入选人多,不能全用。如甲戌科浙江省入选者十二人,用庶常者九人,其三人则一部两即用。其不入选者而得授庶吉士,必其省或有全不入选,或有而太少,故不入选者亦得邀用一二人。每科朝考约取七、八十人。道光壬午朝考,取六十五人,拟定名次进呈。上抑第一名王煜为第三,抑第四名陈宪曾置于末,第五名陈嘉树为四十九名,馀皆前后更易,家弟柬之以二十一名改五十三名,取第六十名许冠瀛为第一,复于不入选者钦取七人,第二名杨上容即初不入选者也。及引见时,上但视其人之可否而已,不论朝考入选与否也。朝考入选而年轻者授庶吉士,其有鬚者俱即用知县,盖以其岁长可外任也。此榜庶常三十九人,只张少寇映汉之侄一人有鬚耳。其朝考不入选而年最幼者以部属用。上洞悉各部人员拥挤,补缺实难,以年轻者足以学习需补也。是科用部属者十七人,用知县者一百五十二人。虽三甲末俱邀录用,未有如此之盛者也。其已有职官者,向俱尽先补用,此次俱归班。蒙古郭络硕瑚以候补主事归班,直隶殿试二甲、朝考入选之徐青照以捐纳同知衔充馆上誊录归班,河南第一名王庭兰以候补中书归班。壬午科广东朝考入选者惟张进士维屏一人。张素善诗,殿试得二甲,朝考入选,自幸可冀庶吉士,及引见,张以知县用。曾君望颜殿试三甲,朝考未入选,乃得庶常按此与湘乡入馆类。是固有幸有不幸也。张盖亦为鬚累矣。


汪辟疆《读常见书斋小记》:湘人彭晓山藏独山莫友芝《湘武记》稿本二巨册,凡六卷。卷一、《城守篇》、《东征湖北篇》一、《东征安徽篇》二。卷二、《东征南京篇》三、《东征江苏篇》四。卷三、《水师篇》、《浙江篇》。卷四、《临淮篇》、《援江西篇》、《援广西篇》。卷五、《援贵州篇》、《防御篇》、《川陕篇》。卷六、《平捻篇》、《营制篇》、《筹饷篇》。标目与湘潭王闿运《湘军志》多从同。王书共十四篇,莫书为篇十六;惟莫书卷六《营制篇》、《筹饷篇》,王书省去,将此二事分散于各篇之中,不另立篇目;卷五之《防御篇》亦然。其馀莫书卷一、卷二之《东征湖北篇》、《东征安徽篇》、《东征南京篇》、《东征江苏篇》四篇,王书则别立《曾军篇》、《江西篇》、《曾军後篇》、《江西後篇》,标目略殊,所记则并出莫书也。此外篇目,二家悉同,而叙事亦多相类,但莫记质实,王则润以文藻。是王书出于郘亭无疑也。李肖耼《湘军志》提要云:世又有《湘武记》,托名为朱克敬所作,人间无刻本,其稿今藏湖南大学。氏著《星庐笔记》则云:萧豹文于芜湖买得《湘武记》一册,托名为莫友芝撰,而其文与朱《志》一字无异。


黄濬《花随人圣盦摭忆》:缪小山《雲自在堪笔记》所述康熙时诸汉臣相讦相轧事至详,而未言所本。後迺知小山所本为李榕村日记。榕村日记无刊行者,淸史馆有抄本。缪所录中,有一段极饶意义者,为李光地与施琅语,纵谈及海上顺治十六年攻南京事。李云,当时若海冦不围城池,扬帆直上,天下岌岌乎殆哉!施笑曰,直前,是矣。请问君何往?从何处而前?予无以应。移时又促之,云,从何处往前?李曰,或从江淮,或趋山东,奈何?施曰,此便大坏。何言之。直前,纵一路无阻,即抵京师,本朝兵势尙强,决一死斗。兵家用所长,不用所短。海冦之陆战,其所短者,计所有不过万人。能以不习陆战之万人,而敌精于陆战之数十万人乎?不过一霎时,便可无噍类矣。试看汉高祖、唐太宗、明太祖,那样谋臣猛将,亦无不顾形势而径前者也。须有一定算计,先有安身处,渐渐再行去。李爽然自失,曰,然则奈何?施曰,不顾南京,直取荆襄,以其声威,扬帆直过,决无与敌者。彼闭城不出,吾置之不论。彼若通款,与一空剳,羇縻之。遇小船则毁之,遇大船则帯之。有领兵降者,以我兵分配彼兵,散与各将而用之。得了荆襄,呼召滇粤三逆籓,与之连结,摇动江以南,以挠官军,则祸甚于今日矣。

2007年7月22日15:49 | 377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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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帝和明太祖,是国史上出身平民而贵为天子的“绝代双骄”,二人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最肖的则是对功臣痛下杀手。汉高帝杀韩信,杀彭越,杀黥布,囚樊哙,走卢绾,将汉初分封的异姓王赶尽杀绝——仅馀偏处一隅的长沙王吴芮能够善终。这是汉代屠戮功臣的大概,说者已多,不赘言;惟要说明一点,那就是被杀被逐诸人都有点冤。
将明与汉试作比较,则有两点不同。一是明初的屠杀规模,远迈汉代;一是朱元璋的杀人手段,远较刘邦为高明。然而,规模大,手段高,只是事情的表象。为什么要杀人?杀人能解决什么问题?是不是非杀人不可?只有回答了这些问题,才能明白屠杀功臣到底具有何种意义,才能从笼罩着杀气的“相斫书”中发见传统政治的真相。不能离事而言理,请先简略介绍有关的史事。
明代以前的君主制,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宰相协助皇帝处置国事。各个时期,宰相的名称或不相同,人数或不固定,职权也有变化,然作为官僚集团的领袖,作为对君权的制衡力量,宰相制无疑是传统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开国初期,残破之馀,万事待理,宰相的作用更不可忽视。朱元璋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因此,早在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他刚称号为“吴王”的时候,便设立了左、右相国。此后,直到明洪武十三年(1380),李善长、徐达、汪广洋和胡惟庸四人先后拜相。看来,朱元璋对宰相制度并无成见,乐以沿用。
但是,惟庸这个人或许天生反骨,在相位上毫不安分。据《明史》本传,惟庸于官吏之“生杀黜陟”,有时“不奏径行”;这是专擅行政、司法之权,也许有点过分,但行政、司法本由宰相统领,偶有过分的地方,究竟不算大错。让元璋恼火的,则是他隐瞒不利于己的报告,不让皇帝看到;至于收受贿赂,提拔私人,与此相较还算小过。尽管如此,仍不足因之致其死命。惟庸终至乎惹上杀身之祸,则因他与仕途受挫的陆仲亨、费聚等人深相结纳,耸使李善长、陈宁、毛骧、李存义、林贤、涂节等文官武将,在国内组成反帝集团,对外则联络蒙古、日本,意图不轨;孰料明太祖“天纵英明”,洞烛其奸,乃先发制人,将“胡党”一网打尽。因牵及此案被杀者共计三万馀人,其中,封侯者二十馀人,五品以上大员不胜其数,为二千年君主制史上罕见的“大清洗”。此即正史所叙“胡惟庸案”。然而,掩卷而思,不能无疑。
刘基(伯温)暴毙于洪武八年,《明史》说是惟庸下毒;而惟庸被诛已在四年之後。此事可疑,但且按下不表,先说更可疑的。惟庸投奔元璋麾下在至元十五年,拜相在洪武三年,擅权始于洪武六年(右相汪广洋被黜,惟庸成为“独相”),至其被诛则已在六年之后。如此,若说元璋不知惟庸是个“奸臣”,难以置信。因为,朱元璋不可能花二十年的时间才认清惟庸的真面目。否则,元璋哪有资格开创一个时代?那么,此处亦可疑。更令人起疑的是,惟庸于洪武十二年被逮入狱,罪名并不是谋反,而是因为刑事案件(怒杀家仆)和行政上的絓误(将罪妇分配给文臣为妾)。蹊跷的是,入狱后,突然有人出来指控他谋反,惟庸遂以此论死。更有意思的是,直到砍了他的头,也还是“反状犹未尽露”。要等到十年之后,因审讯其他罪案,有了意外收获,才得以“大著”他的“逆谋”,才开始执行连带的清洗。试问,如此重大的案件,是不是办得太具戏剧色彩了?莫非现实中的帝王将相,真跟戏台上的生旦净丑一样,唱的是同一首歌?
读史有疑,不能不再三思。凡为开创之主(或曰凡能集合一批人干大事业的人),理应具有一种特别的才能,那就是能够最迅速最透彻发现人性的弱点;还应有一种与之相辅的高明手段,那就是最大限度利用人性的弱点。曹操有两句名言,一句是“举才,勿拘于品行”。说的是,不求你品行不污、天性无缺,不怕你好名、贪利、沉迷于醇酒妇人,只要你有济物应世的本事,我就敢用,我就不愁找不到用你的方法。第二句是,“吾任天下之智、力,以道御之,无所不可”。这个“御之”之“道”,没什么玄虚,不过是用人方法,亦即前述之高明手段。譬如,好名的轻利,重利则不恤于名,敢作风流鬼的也不怕马革裹尸还,那么,分别委诸讽谏、征税和治军之事,或能大收其效。至于好名太过,乃至苛责帝王;搜括务尽,以致戕害民生;攻取战胜后纵兵淫掠,不免有损于军纪。这都不算大问题。因为,“吾任天下之智、力”,意谓解释、裁判与赏罚之权——三者是权力的最高级形式——尽在掌握,只须折冲权衡,损有馀,补不足,就没有办不妥的事,搞不定的人。因此,可以说,观察人性的弱点,可谓“知人”;利用人性的弱点,堪称“善任”。斯二者,元璋无疑兼有之。元璋既能欣赏惟庸的便给任事之才,也必察觉他专宠恃才的弱点。但是,用他干什么,用他到什么时候,这才真正体现元璋的手段。
国家草创,外患略尽,而内忧方起。试想,与元璋一起打天下的人,自觉彼此出身差不多,才能差不多,付出的血汗也差不多,从前呼兄道弟,好不亲热,转眼之间,你是九五之尊,我却要北面称臣,触景生情,百感交并,心内自会生出几句不堪也不敢向外人道的说话。话憋久了,就会病;病重了,就成狂;狂不可遏,则觊觎帝座之心油然生矣。这套逻辑不一定对每个功臣都产生效力,但只要有一个人这样想,元璋就会感觉不踏实。这个人是谁呢?怎么让这个人自己蹦出来呢?此题极难解,或曰无解。因为,若不公然反叛,谁也找不出这个人。难道等这个人主动献身再对付他?此计大谬。因为,一旦这个人明昭大号起而造反,元璋大半已经对付不了他。于是,为了不致出现被动局面,只好“有杀错,冇放过”;于是,元璋不得不假定所有功臣都要篡位;于是,杀尽功臣才是开国之后内政方面的当务之急。但是,也不能对着功臣簿一通乱杀,要讲次序;讲次序,自然先杀名列前茅的;刘基与徐达,一文一武,功勋卓著,名次最前,杀之必不谬。只是,这两人根正苗红,只要其人不首先造反,绝不可能找到理由杀他。怎么办?借刀杀人。
且读《明史》。惟庸尝诱使徐达家人福寿诬告徐达,孰知福寿不吃他这一套,反而举报他。中伤元勋,是多么严重的事情,但书上说徐达知而“不问”,元璋亦未对此表态,遂不了了之。洪武八年,刘基病,惟庸请了医生去看他,刘基遵嘱服药,旋即暴毙。也不见元璋追究,惟庸照样做宰相。这算借刀杀人么?惜不能起元璋于地下问他的口供。然徐、刘经此一遭,一废一死,俱不足威胁帝座,可以说,以惟庸为刀震慑甚而杀害功臣的客观效果达到了。首功既不足为患,接下来要铲除的就是其他功臣。只是打击面太大,单靠惟庸去联系家丁、配制毒药,效率不高,能用的招就只有以点带面,大兴冤狱了。这也是借刀杀人。不过与前有别的是,这一回用完刀,得把它镕了;套用今语,可说,惟庸过了保质期。于是,“胡惟庸案”发生了。当然,功臣如草荠,一拨割不干净。十二年后,元璋抓着凉国公蓝玉的毛病,借题发挥,再办一回大案,牵连入案者,“族诛万五千人”,其中,封侯封伯者十五人,品官亦不胜数。于是,“元功宿将相继尽矣”。
回过头,再问为什么杀人、杀人解决什么问题,吾人或可从容作答。但是,杀功臣是否必然之事,容有疑惑。愚虑有得,试为进一解,其词曰:在君主制下,特别是在开国之君出身平民,全无体制惯性思维亦不借旧体制丝毫助力,一心只要推倒旧君、自我作古、不恤其他的情况下,兔死屠狗是必然之理。此不取决于杀人者之品性,而是环境逼使他非如此不可。这是人的天性。
天命之谓性,无善无恶,不必也不能用后天的道德条例去评价。若仅作为读史者,仅作为戏院的观众,益智开心以外,似毋庸牵动别样的情绪。痛恨他,怜惜他,为之哭笑,为之赞詈,都只应了那句俗谚:唱戏的是疯子,看戏的是傻子。
不疯不傻,老实做人,这才是吾人的王道。

2007年7月10日03:35 | 554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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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不止近来,应该说近好些年来,说读书不好看没法看简直成了常谈。我倒一直都看。不如九十年代初以前能带来那么多阅读快感,无可否认;但看不懂没法看,这个感觉倒不十分强烈。有好的,有不好的,有对胃口的,有不感兴趣的,一本杂志对于一个读者,不本该如此么?
说说本期感兴趣的几篇。
德里克的访谈放在首位,这是吃名气饭。同样是对不同风格中国近代史研究的评述,本期胡成《两岸能否撰作共同的中国近代史》,比德里克的话说得更有条理,更有见识。倪梁康为新书《大哲学家一百》写了短评,鄙人久不看哲学书,不致按图索骥,但这篇短评倒是读得津津有味。有味的背後,自应归功于作者的哲学史涵养,盖积蓄既深且久,偶一出手,必然不同庸手。沈林《红色的莎士比亚》,介绍了一个对我来说前所未闻的剧作家,没有废话,老老实实的作介绍,文笔简要,结构亦佳,好文章。严平《一九三八:青春与战争同在》,也是朴实无华的介绍一种文献,妙在对文献以外的事实亦知之甚悉,上下左右,娓娓道来,微有憾者则在于文笔不够整饬。黄裳《常熟之秋》揭示了两件“陈先生《别传》都未说及”的钱柳逸事,有史料价值,然更动人的是此文的作法。看似东一句西一句扯闲谈,而终能贯串珠玉,表达一分复杂的情感。然虽曰复杂情感,却非浓愁著人铺天盖地一类,只觉得淡而有馀味,细细品之,淡又转浓,再一思之,仍不过几句深情的闲话。如此反复不已。
杂志封面重点推荐了七篇,前面举出的,有沈、严、黄三篇入选。百分比是约四成。今年以来,每期杂志让我感兴趣愿意读完的文章似乎都在这个比例,四六开。这个比例若能长期稳定,不说是一本多么好的杂志,看一看,总不会亏。至于业经网友指出谓为“事故”的彭国翔《说不尽的论语》,确实是篇一毫不足取的滥文。只是,读几篇佳构,忽略一条甚或几条滥文,不以为败兴,读者应有此恕道。

2007年7月7日16:43 | 607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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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年,王闿运进京会试。他的朋友多,朋友的朋友更多,以此,在试事之馀参加的吃请也很多。据《湘绮楼日记》,在此期间,几乎宴饮无虚日。然请客吃饭没什么稀奇,不值得专文记叙,只因他们买单的方式比较奇怪,才有记一笔的价值。
这年六月二十七日,许振祎发帖子请他赴宴,与会者共计八人,其中,以闿运等三人为“梦神”,以许振祎、谭继洵等五人为“展梦”。对闿运来说,这次宴会就叫“吃梦”。吃饭就吃饭,什么叫“吃梦”?且不管吃什么,都要买单,依常理,许氏招客,自应由他买单。“梦神”二字,或可猜测为贵宾,即闿运等三人毋庸掏钱;而许氏与其他四人具有“展梦”的资格,那么,是不是说,由“展梦”者AA不成?理有或然,文无确证,梦到底如何吃法,终归不知。余心不觉梦梦矣。
后来,读到吴仰贤《小匏庵诗话》,才算解开这个谜团。其书云,在北京参加乡、会试的士子们,在发榜之前,每有聚餐,与会者都不用带钱包,带上嘴就行(“不携杖头钱”),胡吃海喝完毕,拍屁股走人。买单的事谁负责?待到发榜,由中了举人、进士的与宴者负责。因为在吃的过程中大家都不知道这是“吃”谁的请,而大家又都“梦”想这桌能由自己买单,所以,这就叫“吃梦”。又因为其时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不够完善,或不免有上了榜却逃单的人,于是,大家在与宴者中挑出一或几个不参加本科考试的人,让他们作“酒监”,此即所谓“梦神”。诗曰:“逐鹿隍中手斫之,楼头行炙客传卮,鸡虫得失须臾事,好趁黄粱未熟时”;黄粱一梦的典故用到此处,十分恰当。盖黄粱熟了,梦也醒了,中榜的喜,落榜的悲,该干嘛干嘛,不一定还有聚首碰杯的兴味;就应趁这黄梁未熟之时,你有压力,我有压力,各位打着“吃梦”的幌子,在酒楼舒缓这份压力。一般情况下,“梦神”不用买单,故“咸乐为之”。只是,倘若手气不好,坐到一桌全军尽墨的席上,则出钱人人有份,“虽梦神不得免焉”。故又有诗云:“莫羡监筵作梦神,梦神也是梦中身”。
“吃梦”首倡于何时?闿运在同治末年“吃梦”,吴仰贤与他是同代人,此外未见更早的记载,或可据此断为清代“同治中兴”以后。光绪时,此风大盛,如宝廷《揭晓前一日与文镜寰满敬之清阶平饮酒》云:“今日固是梦(自注:榜前宴会俗谓之吃梦),明日岂遂醒。人生天地间,终身与梦等。有酒且畅饮,莫负明月影。功名果何物。无妨心暂冷。梦中须觅乐。百岁原俄顷”;虽有冷眼“吃梦”之嫌,究是诗人爱做惊人语,兼且“欢愉之辞难工”,无足怪也,然可证光绪时此风之盛。而沈钦韩《除夕效白乐天何处难忘酒》云:“此时非吃梦。无力送斜晖”。自注:“会榜未出前,聚朋市饮,俟得第者偿,谓之吃梦”;由此可知“吃梦”的时间,或就订在发榜的当天。因填榜都在夜里,故“吃梦”者从晚饭开始,可以一直吃到消夜时分,等到榜单传来,即行当场买单。
再回到开头。许振祎等五人,在当时已成进士,业为命官,不用再等考试放榜,怎么还聚会“吃梦”?据胡思敬《跋天宁寺食梦图》,凡有望成为各省考官的,在圣旨钦点以前,也聚在一起“吃梦”。以此推想,许振祎等人所吃之“梦”,或是高官与美差。
昨阅报,知今科高考学子有于试后即结队成群去KTV唱通宵者,窃谓娱乐形式虽异,在买单的事上倒不妨借鉴前辈的做法,可做一场“唱梦”。既尽兴,又有趣,且相对保证经济上的公平,堪称多赢。只是,扩招以来,上榜者太多,想不读大学也难,于是,即用古法,恐最终亦只是AA之局矣。

2007年6月25日02:18 | 54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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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二十一年某日,军机章京赵翼与陈辉祖在圆明园值班室“手搏相戏”。赵翼力气小,斗他不过,乃抄起一张板凳,闭目乱舞,咣的一声,正中陈辉祖的唇吻,当即血流满面,倒地昏厥。这可把赵翼吓坏了,折腾一气,好歹把他弄醒,叫车将他送回家。迨至下班,赵翼飞马入城,去探他的伤情。行到中途,胯下马陡然人立,将赵翼摔下,晕死半刻钟才苏醒。次日,赵翼去陈家慰问,二人相见,他大吃一惊:陈辉祖不仅行动自如,连伤口也不见了。经多方打听,赵翼才明白此中奥妙,原来,他跌跤是因为陈辉祖下了咒,所谓“祝由科能以伤移于人也”(赵翼《檐曝杂记》卷四)。
祝由科,自元代即列入太医院十三科。祝由二字,最早见于医书《素问》(成书年代或说为汉、晋间,或说唐初),谓上古之人治病,不用打针服药,只要移易精神、变换气质,请人施展祝由之术,即可搞定。只是,祝由术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法术?文献无征,师承早断,后来的人都说不明白。宋代王安石考证,《周礼》(成书年代约在战国)中“祝药劀杀”之“祝”,就是祝由。他说:“后世有以气封疡(即疮)而徙之者,盖变气、祝由之遗法也。祝之不胜,然后举药,药之不胜然后劀,劀之不胜然后杀”(《周官新义》卷四);此谓治疗各种疡症(肿疡、溃疡、金疡、折疡),先用祝由术,不行再敷药、服药,再不行则动手术。
只是,王安石说“以气封疡而徙之”即祝由,与赵翼亲身尝试“以伤移于人”的祝由,是不是一回事呢?王安石说“徙之”,是说将疡移走,没具体说移到哪儿;赵翼则明白说,是移到他人身上。前者是医术,后者是巫术,两人能说到一块儿么?当代学者李零将古代的巫术分为十六类,“以伤移于人”的巫术不是祝由,而是独成一类,如《封禅书》所谓“秘祝移过(祸)之法”。祝由,则不过“祷告鬼神”为人治病而已(《先秦两汉文字史料中的“巫”》)。清代名医徐大椿也说:“(祝由)古法今已不传。近所传符咒之术,间有小效,而病之大者,全不见功”(《医学源流论》卷下)。可见,王、赵所说是两回事。不过,王、赵两种版本虽有善恶之别,皆系巫术,其实大同小异。
又有一种传说,谓祝由其实是一个人,是湘西辰州(即今沅陵)人,他的法术并未失传,即后世所谓“辰州术”(许奉恩《里乘》卷三)。此术神通广大,妙手回春不用说,还能起死回生,即有名的“赶尸”也靠这门法术来操控。近代以来,信者颇众,大学者钱穆即其中一员。据其自述,少年时曾目睹其事,谓,某人腿肿,求巫师治病,巫师在墙上画了几道,然后持刀划壁,即有鲜血从壁上流出,及血流尽,患者腿肿亦登时消除。他不禁感叹:“其理为人所不知,却不得谓之是邪术”(《略论中国心理学》)。然而,大作家沈从文虽是祝由的“老乡”,却不信这个邪。他回乡采访一个著名巫师,探问“赶尸”口诀,其人答曰:“不希奇,不过是念文天祥的《正气歌》”。又请他随意表演,其人则推托,说:“功夫不练就不灵,早丢下了”。盘桓半日,不得要领。然而,沈从文似从巫师“服尔泰风格的微笑”看破了玄机:“为了一种流行多年的荒唐传说,充满了好奇心来拜访一个熟透人生的人,问他死了的人用什么方法赶上路,在他饱经世故的眼中,你和疯子的行径有多少不同?”(《沅陵的人》)
沈从文说的自有道理,而赵翼、钱穆的自述也能打动人,且世人秉性多少有点“疯”的成分,然则信与不信之间,是非究竟如何,实在难言。

2007年6月10日14:00 | 345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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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三付对联。来自三个不同的拍卖会。

正文内容一样,款识其二同,其一异。

既限定了受赠人,又规定了题赠的动机,可想而知,这样的对联不会出现复品。于是,其中至少有两付是赝品,如果不都是假的话。那么,那付是真的?
从左至右编号为1,2,3,我说,2是真的。网上见不到对传藏次序的介绍,我也不会分析纸墨印色,只好从字上做个猜测。当然,我是不会写毛笔字的,也没研究过各派法书,只因看过曾氏的字不算少,有点似是而非的体会。说不好瞎说。
1的字写得太差了,简直拼不拢架子。不要说曾国藩已可算个书家,就是一般习字有得的人,也不会写成这样。尤其好字中字,竟写歪了。一见即可淘汰。
3的字,摹仿得还算不错。但中字忙字的结构有问题,大部份的横画也没写出曾氏的味道,特别是且字底下那一横。再往细了看,钩画、连笔(如来字),都有过犹不及的遗憾。以此断为伪。

2007年6月6日23:57 | 385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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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不具名网友提醒,搜到高山杉撰《〈静盦文集〉所据叔本华作品考原》。鄙人一不懂哲学,二不知文学,三对静安先生无研究,四不能读英语。四难并,固应对此宏文不发一语才对。但读书掐头不去尾的习惯改不了,还是看到了一点可以商榷的地方。文末云:
我过去读叶嘉莹先生的《王国维及其文学批评》,见她解说王国维另一首《浣溪纱》里“月底栖鸦当叶看,推窗跕跕堕枝间”时,把“跕跕”一语追溯到《后汉书·马援传》,而于“月底栖鸦当叶看” 这个意像,仅做了优美的解说,却没有交代它的出典。这给人一个印象,就是似乎在中国古典文学里,没有人使用过这个意像。我后来查了一些王国维诗词的注释本,对这个意像都没有注出它的出典。后来偶读一本《歌德格言集》的英译本,在第359页上见有这么一句格言“A leaf blown by the wind often looks like a bird”,译出来就是“风吹叶堕常似鸦”。原文是“鸟”(bird),译出来不顺口,就暂时做“鸦”吧。我当时就猜,王国维这首《浣溪纱》,是不是化用了歌德这句格言呢?但是,我还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王国维看过这本格言集。不过,有一点值得提出来供大家参考,就是这本格言集的英译者,正是英译《叔本华文集》的桑德司。
这是一个“大胆的假设”。但是,A leaf blown by the wind often looks like a bird和月底栖鸦当叶看真有关系么?在中国古典文学里,真没有人使用过这个意像么?窃谓不能无疑。腹笥虽不广,但对于乌鸦可以比喻墨迹、风声、雨声甚至落花落叶,似乎有点依稀恍惚的印象,于是,拿四部丛刊搜他一搜。在搜索结果里把有任何牵强附会嫌疑的都去掉,得出以下结果。
首先看看意境,王词上半阙:“月底栖鸦当叶看,推窗跕跕坠枝间,霜高风定独凭栏”;似与王建《十五夜望月》接近,诗云:“中庭地白树栖鸦。冷露无声湿桂花。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在谁家”。静安熟悉王氏宫词,可无疑。至于“月底栖鸦当叶看,推窗跕跕坠枝间”一句,说的是,推窗惊动栖鸦,在月光下,飞鸦似那落叶,纷坠枝丛。是用乌鸦比喻落叶,有没有古典?《檇李詩系》卷三十三广衍《迟五雪》:“日暮还來溪上立,乳鸦如叶缀寒条”。乳鸦如叶,与鸦当叶看,简直是绝配。这不正是“栖鸦当叶看”的古典么?只是有个问题,尽管不算僻书——对博雅君子而言,但谁能保证静安先生一定看过广衍和尚的这首诗?窃谓猜来猜去,不如不猜。bird译作鸦,是第一重假设;在这个假设的基础上,再推测鸦当叶看典出A leaf looks like a bird,是第二重假设。假设复假设,结果就是只有假,不能设。如在空中,叠床造屋。
不过,实在想猜,也可以。放心里猜就行了,侃大山作谈资就行了,不必写到论文里。当然,指出这一点,应无损于高文的高明。

2007年6月5日15:26 | 728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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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霖《黄本骥的三长物》(载《图书馆》1996年第4期),抄录虎痴先生《三长物斋记》,云:
余旧名斋曰式相好。自余兄花耘先生(按名本骐)即世, 不忍复称是名, 因易之曰三长物斋。三长物何物也?余不能书而嗜古人之书,秦汉以来金石文字数百种,为长物一。尝学琴于湖北沈山人,不能竟学而止,蓄旧琴及支琴砖各一,为长物二。囊无一钱而有周秦刀币数十品,以为铜匣而藏之若拱璧,为长物三。然则长物止此乎? 驰逐名场三十年而名不成,有志读书而未暇, 吾身亦长物也。何止于三?第以三者皆有用之物,适与顽然之躯遇而辱为长物,则以三长物名吾斋也宜矣。
又作《後记》,云:
既以三长物名吾斋矣, 搜索斋中,复得三物。 一自制溪州石磬, 闻客谈猥俗, 铿然一击, 耳为之清。一历朝尺式,自唐虞至国朝靡不备,世有挟赝骨董者,不能欺以长短。一雲阳楼看山册。雲阳,长沙市楼也,乙酉重九後四日,集名流饮此,以诗画见贻者汇为巨册,用识朋友山水之乐。夫天下之物足供嗜学者岂有穷乎,今既汇三为六矣,由此而十而百而千万,皆长物也,皆可作三长物观也。故仍其名曰三长物斋。
按。不贤识小,窃谓虎痴斋中长物,後胜于前,尤以石磬为最可宝贵。顾非以顽石为可宝也,能为虎痴先生作铿然之声,是可贵也。寻文又云:
今亦有以本骥所藏宋版《颜平原传》与《李易安词》及先生夫人陈梅仙女史篆书册为三长物者。今颜传李词皆佚,唯陈梅仙遗篆辗转为现代长沙名士吴冠君所收,後转售湖南图书馆。
用狗哥查出名士的blog,简介甚有趣:
秦瑜,原名吴冠君,男,七十年代生人,本科学历,名誉博士,青年文学大师、周易学者、道家丹功及佛家禅密传人。十几年前先后在佛教和道教庙宇出家为道长和尚,专业修炼。自幼博览群书、练武、习文,多年来业余写作,著有长篇小说《落花山村》(未完)、《沙漠深处的人家》(未完)、剧本《一路风尘》(未完);为人做枪手完成的剧本、报告文学等数部。另有未投寄诗文百多件。近一年多来潜心创作,完成了跨文体长篇小说《花境》(21万、33万、51万字3种版本)。通书画篆刻,精艺术、古董鉴赏;曾习美声唱法,属高音,富磁性,情感运用极佳。从少年时起关注、探索传统文化,对周易、特异功能、风水学、姓名学、预测学颇有心得,准确率很高,有相关成功案例数十次。为佛道正宗传人、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荣誉会员、江苏瑞云古禅寺名誉主持。提供服务:1、测名、改名;周易预测、看风水、气功治病;护身符开光;2、大型策划、代写作(剧本、传记、家史等);陪游保镖服务; 3、寻求创作资助和兴建庙宇费用。
按。名士二字,不足以概括此君。惟作何定义方称周妥,殊费思量。

2007年6月5日04:43 | 927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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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张广达《王国维的西学和国学》(载《中国学术》第十六辑)。他试图解释这样两个问题:
以先生横绝一世的非凡才智,在学术研究上能够卓有成效的借鉴西方近代理性思维,将其运用于梳理学统遗产,为什么就不能同样参照西方“理论哲学”和启蒙思想,同样的也对中国的道统和政统遗产哪怕略略有所质疑、略略有所分析、略略有所商榷?一位学术上如此具有自主性善于开拓的巨擘,怎么在思想感情上会是如此拘谨的恪守陈规旧矩者(conformist),以至于把两千馀年帝制下形成的意识形态的某些符号规范当成了自己的终极关怀(ultimate concern),错位一至于此?
答案是什么呢?曰:
成长和生活在中国语境中的王国维,虽然研究过西学,但是舶来的西方理性思维方式对他的影响究竟日浅,不足以促使他明确作出如下区别:何者是个人修身层次上的道德规范;何者是仁者为怀层次的人间关怀;何者是专制制度的意识形态层次上的符号系统。简言之,受传统文化全面浸润熏陶的王国维,思想感情犹如一张磁碟,被传统所格式化(formatted)了。
案。三层次说,很机警。似可破除王氏所谓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的迷思。但是否一旦明白三个层次的区别,王氏将会做出另外的选择与取舍?似又难言。因为王氏自己说了,“余知真理,而余又爱其谬误”。他不是一张磁碟。
又,此文有个小错误。128页,“沈曾植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译署供职”;总理衙门简称总署,又称译署。译署并不是总理衙门的下设机构。

2007年5月28日03:02 | 672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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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尝为苏轼《和蔡景繁海州石室》诗作跋。此诗是名篇,其中,“倚天照海花无数”之句,尤为国藩所欣赏。然而,国藩之跋,却非评论文学,而别有所系。跋云:“坡公往游(按谓海州)时,携有妓女,诗中所谓‘後车仍载胡琴女’者也;後,婢已遣去,故又云‘前年开閤放柳枝,今年洗心参佛祖’。伊川常谓‘心中无妓’,余观坡老,襟怀洒落耳”;按,跋语有个小错误。说“心中无妓”的,不是程颐(伊川),而是其兄程颢(刘宗周《人谱类记》卷下)。不过,这个笔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国藩为什么要赞扬苏轼遣妓为“襟怀洒落”?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得明白,此处所谓“妓”,不是寻常所说流连街巷之妓,而是买归家中的娱老之妾。此义既明,接着看苏轼的故事。苏轼有妾,姓王,名朝云。苏轼下放惠州,尝于初秋之日,命朝云唱一阕《蝶恋花》,孰知朝云刚唱了两句,便“泪满衣襟”,难以为继。苏轼不解,问她何故,朝云答曰:“奴所不能歌,是‘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也”。闻言,苏轼大笑,说:“吾政悲秋,而汝又伤春矣”。遂罢唱。不久,朝云逝世(佚名撰《林下诗谈》,载陶宗仪编《说郛》卷八十四)。朝云唱不了“天涯何处无芳草”,浅视之,是担心自己地位不稳固,随时有被取而代之的风险。深一层作想,则是老夫少妾之家,夫死之后,恩爱顿消,其妾之出路不容乐观,虽云“何处无芳草”,实则处处是荆棘也。因此,通达的老头,往往在生前有遣妾之举,给她一些钱,甚至替她找个人家,善为归宿。如白居易,虽因老年娶妾被当代佞人骂作“老嫖客”,但也有“病共乐天相伴住,春随樊子一时归”之诗(《春尽日宴罢感事独吟》),为其妾樊素作了安置。苏轼本人也是如此,他说:“予家有数妾,四五年相继辞去”(《朝云诗•引》)。
不以己之老病,耽误她的青春,此即国藩所称之“襟怀洒落”。然国藩所赞在彼,自家心里别有一份情愫,却隐而未发。
国藩有一妻一妾,人所共知。其妾早亡,他欲再买一妾,则知者不多。同治八年三月三日,他给儿子纪泽写信,说,“日困簿书之中(按国藩时任直隶总督),萧然寡欢,思在此买一妾”。并提出了具体条件,一是不要京、津之人,因为听说“京城及天津女子,性情多半乖戾”。所属意者,是江南女子,“或在金陵,或在扬州、苏州购买皆可”;一则“但取性情和柔、心窍不甚蠢者,他无所择也”;最后,有一段申明,谓应向女家讲清楚,此“系六十老人买妾,余死,即可遣嫁”。并引用苏轼《朝云诗•引》之语,说“未死而遣妾,亦古来老人之常事”(《湘乡曾氏文献》,第1173-7页)。于是,前揭跋语云云,可与国藩的现实生活作个对照,也可以窥见他的言外意,盖“襟怀洒落”,即是“余死即可遣嫁”也。
然而,直到同治十年,他仍未买到合意的妾,其后,也不再谈娶妾的事。原因如何,未有确证,但从其弟国荃于十年九月写给他的家书,似能看出几分消息。国荃劝他买妾,说:“耄耋期颐,乃兄固有之寿,倘得少阴以扶助老阳之气,益觉恬适有余味矣”;又劝他不必担心因此隳坏晚节,谓,娶妾“固无关于一生之大者,随其心之所安而已”(第5368-71页)。可见,此时的国藩似对娶妾娱老之说产生了怀疑,更看重的是身后之名会否受损。
白居易和苏轼都不曾因老夫少妾而影响“一生之大”,国藩则患得患失;相形之下,襟怀不够洒落矣。当然,这些事迹和情感的发生,都有一个共同的语境,那就是传统中国。今日之人,不必借口古已有之,遂行“襟怀洒落”之事,亦不必拿着《婚姻法》,去追究古人的重婚罪。

2007年5月14日22:00 | 763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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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前,军阀们在中国打了一场混战:冯玉祥通电“下野”,国民军退守西北;张作霖与吴佩孚合作,占领了华北;孙传芳则控制东南,以三国时代的孙吴自居;同时,自广州出发的国民革命军开始了北伐。在此期间,兴也百姓苦、亡也百姓苦,自然是意中事,惟天佑吾民,此前此后都发生过的屠城之类惨事并未出现。不过,革命军在行军途中整肃土豪劣绅反革命,杀了一些人,奉系军阀在北京镇压“赤化分子”,也杀了一些人。奉系的老大是张作霖,他对“赤化分子”深恶痛绝,杀之后快,不是因为他信奉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由此敌视共产主义,而是出于地缘政治的考量。他的老巢在东北;从清末开始,东北就是日、俄两国逐鹿的场所。张作霖在日、俄两大势力的夹缝间成长茁壮,渐渐与日本人走得更近,因此,他讨厌俄国,连带着也讨厌新近成立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简称苏联),更讨厌苏联立国的根本大法——共产主义,而最讨厌的,就是受苏联影响乃至支持的信奉共产主义的中国人,这些人,就是他所谓的“赤化分子”。既如此讨厌,那么,他向关内进军要打“反共讨赤”的旗号,入京后大肆捕杀嫌疑“赤化”人士,一点也不奇怪。被张作霖杀害的“赤化分子”,最著名者是李大钊,其次,则是邵飘萍。
邵振青(1886—1926),字飘萍,浙江东阳人。他是近代新闻业的前辈宗师,独立举办《京报》,所撰《新闻学总论》及《实际应用新闻学》被当时从业人员奉作圭臬。他也是青年毛泽东的人生导师之一,毛氏尝谓:“邵飘萍对我帮助很大。他是新闻学会的讲师,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一个具有热烈理想和优良品质的人”。当然,毛泽东生前竟不知道,飘萍不仅是“自由主义者”,他还是中国共产党的“秘密党员”(或称“特别党员”)——此事由罗章龙于1978年公布,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86年“认定”。于是,飘萍身为共产党员,被视为追求言论自由的先驱,终因“赤化”罪名被军阀杀害,可谓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但是,与他同时代的人,对他颇有微词。
有说飘萍娶妾嫖娼的。对此,他默不置辩,他的后人为他立传,也宁信其有。这种事情,究为时代风气所化,不足吹求。譬如,陈独秀是共产党员,郁达夫是抗日烈士,章士钊是进步人士,都嫖过娼;甚至如胡适,也在日记里写下不少逛窑子的经历。而且,此事属个人隐私,无关大节,当作八卦听一听说一说也就得了,不必深论。
有对飘萍收入过丰存疑的。这是经济问题,不比风化问题,值得一说。章士钊云,飘萍好抽雪茄,烟叶皆为“美洲上材”,经“名厂特造”,烟卷标有“邵振青制”四个字,珍贵的很。对客之时,飘萍请客人抽上一支,客人以其贵重,“逡巡受之”,吸一口就少一口,十分不舍。飘萍则潇洒得很,“且吸且谈,豪情绝世”。一烟之微,尚奢侈如是,则其他生活用费的高昂,可想而知(如,飘萍自备小轿车,在当时即为豪举)。章士钊半耳闻半推测,认为飘萍积累财富的手段是利用了他的舆论影响力——“颇以言抑扬人,而言皆有值”。
什么叫“言皆有值”呢?用今天的话解释,就是做“有偿新闻”。然而,章士钊举证不够确切,未足定论。幸有一位与飘萍同时且同行的人——龚德柏,提供不少证词,似可合理说明飘萍收入与消费不符的真相。德柏(1891—1980),字次筠,湖南泸溪人。他创办《大同晚报》,曾任《申报》总编,因言贾祸,入狱数次,也是民国时代著名新闻人。他说:“新闻记者的秘密,只有新闻记者知道得极清楚”;以此,他斩截的判断,邵飘萍“是为金钱自由而死”。且看看他提供的证据。
德柏总结了飘萍的“办报宗旨”,所谓“无钱不要,无人不敲”;其“作风”则是“先骂,得了钱后即百八十度转变,而大大恭维”。例如,1924年,中、苏进行复交谈判,其时,外交总长为顾维钧,负责谈判的是王正廷。王氏谈妥,并草签合约,向顾氏报告,孰料顾氏不同意(彼时他对苏联的看法与张作霖相似),打回重写,而又不下达更具操作性的指示,于是,谈判一度陷入僵局。飘萍乃撰文大骂顾维钧,哄动朝野。顾氏脸皮薄,当即赠金五千元,并承诺增加外交部对《京报》的津贴。第二天,飘萍再写一篇社论,则大捧顾维钧,痛骂王正廷。
又如,1925年,北洋政府与法国谈判外债支付问题,决定以金法郎(记账单位,指含金量900‰的65.5mg黄金价值)作为支付货币。其实,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缘故,纸币法郎已经贬值,显见用纸币付债更合算;且以当时法国之势力,亦不如前清时期能对吾国予取予求,拒用金法郎,不致构衅。那么,政府定欲贱值贵偿,其中必有猫腻。飘萍何等机敏?兼善于采访,遂能洞见其隐。只是,他编成内幕新闻、写好批驳型社论,却不付印,而是排出一个清样,连夜送到时任财政总长李思浩宅上,静待复信。李总长无可如何,中宵起床,乖乖与飘萍“谈判”,许以巨款。于是,次日出报,飘萍撤掉外债专题,另排他项新闻。此事非德柏孤证,李思浩回忆录也谓,曾向飘萍提供数千元经费,且不止一次。
退一步说,这种“有偿新闻”,总算因“媒体监督政府”而作,虽为秽节,还可解释为“黑吃黑”。至于“无人不敲”,乃至利用“话语权”逼迫一般民众,今日看来,似极可恨。约在1925年,外交部科员夏某之妾与其子通奸,其子娶妇,其妾竟禁止其子与妻同宿。这桩“人伦惨变”被飘萍访知,他竟搬用对付财长的办法,据此写出一份“章回小说”的纲目,送到夏府,请他“斟酌”。夏某无奈,拿出五百块,解了此难。
然仍可再退一步说话,细大不捐,生财有道,在那“人吃人的万恶的旧社会”,亦不为过。飘萍虽一人打工,而仰事俯蓄,用钱之处不少,若能长袖善舞,尽管行为不那么高尚,似亦不必深责。所谓道德,只应是自我要求的标准,以此衡人,大可不必。但是,吃人嘴软,拿钱手软,算是这一行的底线,一旦逾越,或有不测之祸。依德柏的观察,飘萍之死因,就在逾越了底线。1925年冬,奉系干将郭松龄突然倒戈,消息传到北京,飘萍因受郭氏之贿,乃在《京报》上贴出两幅写真,一为张作霖,图注“马贼头目”,一为郭松龄,图注“人民救主”。张氏出身土匪,不错;郭氏呼应革命,也不错。但是,飘萍若收了钱,才扬此抑彼,似乎不那么对。
当时,北洋政府对新闻界提供一笔经常性的“津贴”,各报社、通信社依政府划定之等级,按月领取数额不等的资金。《京报》被列入最高一级。这是政府补贴,谈不到贿赂。但是,重要部门,如财政、外交等部,还会以自己的名义,针对特定的媒体,发放“津贴”,数额则比前述“津贴”要大。遇有突发事件,还要额外划拨,有点“掩口费”的意思。前述顾维钧、李思浩被飘萍敲竹杠,所用名义,即系明、暗两种“津贴”。但总的说来,政府给的钱,没法跟各地军阀给的钱比,而军阀给钱之多少,则视乎本身实力大小而定。奉系是实力最强的军阀,张作霖出手之阔绰,不问可知。《京报》的影响力名列前茅,自张作霖处所得金钱不会少,亦不问而知。具体而言,飘萍得了张作霖多少钱呢?今无确证。然有个旁证,稍加推理,吾人不难想象。据邵氏后人转述飘萍之语,当郭松龄反戈,张作霖曾说要给飘萍三十万,请他向着自己说话。三十万之数,或因后人揄扬先辈节操,不免夸大;然即算打个对折,十五万元,亦是一笔巨款。又据顾、李因事付给“掩口费”,每次有数千之额,差不多是月份“津贴”的九、十倍,以此推算,张作霖每月致送千数百元给飘萍,似为实情。
当然,除了张作霖,冯玉祥对飘萍的馈赠也不少,且冯、邵之政见亦接近,因此,碰上奉军与冯氏国民军作对,飘萍乃抨击张氏,也算常情。只是,既收过张作霖的钱,今日翻脸便不认人,若此之速,似缺少一点人情味。以此,当张氏在东北读到这张报纸,不禁要质问飘萍:“我们常帮你的忙,何以这样不客气?”飘萍答曰:“你们所帮忙的是邵飘萍,宣传张作霖是马贼的是《京报》,《京报》与邵飘萍并非一物”。人情无二,听到这样的回答,世间之人盖皆萌生杀意。惟常人无此势力,不过咬牙切齿,顿足锤心,痛骂几句而已。张作霖不然,他是军阀,且是正向北京进军的军阀,一旦攻克北京,他不去搜捕飘萍,杀而后快,那才不正常。果然,奉军进了京城。当然,飘萍也避入租界,他何尝不知道前此错判了形势?但是,张作霖太气愤了,不抓他来杀,简直寝食不安,于是,买通飘萍的三位好友(每位五千元),诳他回家——其中一人,在数年后的梅兰芳绑票案中被杀,邵氏女婿因此感叹报应不爽。1926年4月24日,飘萍受骗回家,当即被抓。次日,北京新闻界十三位同仁向先期抵达北京的张作霖之子张学良求情,学良极不客气,淡淡说了一句:“为邵飘萍说情,太无人格”;并做了一个斩首的手势。26日,飘萍遂以“宣传赤化”之名,被枪决。
斯人已矣。他的受刑,毫无法律上的公正可言。若章士钊、龚德柏及其他怀疑飘萍作了“有偿新闻”的人所言不虚,那么,尽可以审判飘萍的受贿罪、毁谤罪乃至勒索罪,但不经审判,军法从事,这是没有道理的,也是没有先例的。北洋政府(将袁世凯任期计算在内),统治中国十七年,地方上不论(其时军阀割据,中央政府力有不逮),在北京这个“首善之区”,不以法律程序,抓来就杀,应以张作霖父子为滥觞。因此,飘萍之死,终是枉法之死。冤矣,可叹。当然,从更刁钻的角度评价飘萍之死,我们不妨同意龚德柏所说,他是为金钱自由而死;同时,也不妨认同通常的见解,他是为言论自由而死。言论自由就是言论自由,不管这个言论是为金钱还是为正义,有力者都不应该仅以言论致人死地。因为,这才是言论自由的真义。

2007年5月7日23:23 | 28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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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书院

重檐

石狮

宁乡

炭河里。局长说是西周乃至更早的王宫遗址,姑妄听之

这块碑的断代倒是确凿可信。

双峰之间有啥?

就是这个。据说标记建筑花了八千元。

归途
故 乡

风景马虎能看。

此行主要任务是看这个。

飞机之至连炸三湘。日寇真可恶。

谁家没几张诰封?谭正南,随左宗棠入新疆。

不算工整,但内容很气派。

内子说这是萝卜花。姑妄信之。

撤了竹竿是摆拍。留着,则是原生态,现实主义,真实记录。

喝多了啤酒,内急,在路边留了纪念。不好意思。

牛犁,报价一百五十元一亩。很多人买了电犁。

2007年5月6日10:09 | 70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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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森是清史研究的开山祖师,尤以率先发掘满洲入关之前的史事真相,成果最丰,享誉最甚。然在以史学名世之前,孟森为众所知的却是另外几种身份。
  光绪末年,他随郑孝胥去广西龙州,以幕客的身份协助郑氏组练新军。此后,由郑氏资助,他去了日本,就读于东京法政大学,专修法律。民国初年,他进入政界,成为众议院议员和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其间,他主持制定了“民国以来通行之商法”。同时,虽已陆续发表史学文章,他仍对政治与商业保有浓厚的兴趣。他与状元实业家张謇交谊甚厚,“生平喜谈实业,即系受其影响”;而直到1928年,年届花甲,他还应江苏省长钮永建之聘,襄赞政事,“多所建白”。真能心无旁骛,一力著书,这要等他任教北京大学之后(1931-1938年),当代名史家郑天挺概论孟森这段时期的治学,说:“七年之间,成书数百万言,盖远迈于旧日之所作,有功于学术亦最宏”。如此算来,作为史学家的孟森,全心全力投入史学研究的时间,实在不算多(不过一生光阴的十分之一);岂止不多,简直少得可怜(在京期间还需教课,研究时间又打了折扣)。
  但是,若云某人仅“消费”十分之一的生命,便能在史学上获得如此的煌煌佳绩,谁敢相信?那么,要解释此一现象,或不能单用“量化分析”的机械方法,而应运用“长时段的眼光”加以考察。
  今日尚未有人写出详细的传记,但可想见,孟森的读书生活必定是充实而有效率的。首先,他在少年,便从“里中名师”受学,除了“制艺应举”的书,对“学术、事功、文章、经济”之学也颇为留心。传统读书人该下的工夫,他已具备,此可谓充实。其次,他在国外接受现代教育,成效亦可观。留学期间及此后,他编、译《日本陆军学校章程汇编》、《商法调查案理由书》、《地方自治浅说》等“新学”书籍,学能致用,有裨世道,可谓有效率。此种经历看似与史学没有紧密的关系,实则因此养成的知识之广度与见解之深度,最有助于史学人才之成长。设若没有这种新、旧兼蓄的基础,孟森就不可能从制度、文化层面对历史进行洞彻的解读。譬如,他考正八旗制度,认为初期的“共主”与西史所谓“联邦制”有本质上的相同之处,实为清国崛起时的“国体”,而不仅仅是部落社会的军事或户籍制度,即为明证。仅有传统的“朴学”工夫,或能简择编排清初史料,但要从政治层面解读这些史料,非有另外一种眼光不可。这种眼光,光凭浸淫于传统的经史之学,株守于华夷之辨,是怎么也培养不出来的。
  除了读书,若不能行万里路,亦不足成就孟森。行路,一是地理意义,一是心理意义。略考孟森足履所经,东至日本,北至哈尔滨,南至粤疆,西边大概来不及去,但西边的事情也是他素所究心,看他为屠寄撰《蒙兀儿史记》所作的序,看他的《香妃考实》、《赵豁四传》,便能见出一二。心路历程,则与他的从政生涯有关。孟森史学的主要范畴,是政治史与制度史。二者之真髓,不在条文,而在条文背后隐藏的人心;欲探知隐藏的人心,则不能不有实际的体会。“旧史家”治史,在今人看来,有诸多不满人意的地方,但也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令今世学者羡慕,那就是对政治有一份触及肉体更触及灵魂的真切感受。语云学而优则仕,揭示了秦汉以降传统中国政学合一的本质,在此背景下的传统士人对于政治决不如今人这样易走极端。要不被接受,要不被排斥,这是现代社会知识分子的极端感受;传统士人不然。他们无往不生活在与政治共存亡的暧昧之中。政治的规条是儒家定的,士人是读儒书长大认同儒家价值观的,君臣冲突也大部分发生在儒学框架之内,因此,士人或会反对具体的统治者,但决不会反对抽象的统治格局。譬如,范文程会帮助皇太极、多尔衮谋夺明代之天下,但也是他,极力怂恿清廷恢复汉、唐的制度。俏皮话所谓“跪着造反”,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孟森生活在“鼎革”之际,清末与民初,乍一看,恍若换了人间。但是,从政治运作的基本面进行判断,在北伐成功以前,清代与民国的上层政治并无本质差异。以此,孟森虽在民国时期参与政治,其实,他已领会了民国前的政治;何况他还在清代生活了四十余年。以此,他在政治、制度层面解释国史取得成就,与他的从政有年大有干系。
  当然,兼具才、学、识才是真史家。孟森之才,可以从政;孟森之学,并蓄新旧;孟森之识,究在何处?严格的说,要领略孟森的史识,只有读他的书,三言两语的书评根本作不了介绍,因为,史识往往以“片语解纷”的形式出现,若非先看了论据、证明,若非先置身于“语境”,单独把一两句话提炼出来,那不是什么史识,那是口号和广告语。但鄙人还是要举个例,因为正是这个判断让晚辈在十几年前读到了心史先生的好处,不忍不与读者分享。
  文章题目《丁香花》,是“辨伪”之作,欲辨之伪,乃是当时哄传龚自珍与绘贝勒夫人顾春的“婚外恋”。流言即以1839年自珍至北京接眷南下而自己不进京城为借口,说他正因为害怕贝勒报复而不敢进城。孟森将其他有涉暧昧的举证破除得一干二净,本可宣告辨伪成功,但他偏要加一笔,解释自珍何以不入北京。当然,他并无自珍亲供,亦即没有确证说明自珍何以如此。然他偏要说:“定公(自珍号定庵)清兴所至,原难以常理论”。一般治史者不会用“清兴所至”解释史事,因为这不“科学”,也不“专业”。孟森何尝不知?却偏要说,偏要留下“破绽”,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他自信能“同情地理解”龚自珍。
  习礼读律,最高境界不是读懂文字,而是认识昔人制律设礼的深意。治史之境亦然。不明白古人的心曲,说不清他的事迹;不理解古人的性情,则断不了他的出处。实证、考据当然是治史的唯一手段,但是,绝非目的。史料并不是史学。史学是人学,是心学。
  当然,一味用心揣摩,乃至曲解史事,那不是史学,更不是孟森之史学。“清兴所至”的判断,原非人人下得的。

左为郑孝胥,中为孟森。

2007年4月24日14:17 | 318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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